第一章 离家(第5/11页)
蒂克小姐迅速扫了一眼四周。“我什么也没看见,”她说,“也没听到任何声音。”
“没错,正是这样我才知道他们在这儿,”蒂凡尼说,“他们守护我的时候,周围总是比平常安静很多。但是看到你和我在一起,他们是不会现身的。他们有点怕巫婆——这是他们对女巫的称呼。”她很快又加了一句,“这完全与你是谁无关。”
蒂克小姐叹息了一声。“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很想见到小精怪。” 她说,“我把一小碟一小碟的牛奶都拿了出来,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这样做也没用。”
“是的,你应该用烈酒才对。” 蒂凡尼说。
她瞥了一眼树篱,只是一秒钟的瞬间,她相信自己看见一头红发闪过。她笑了,微微有点儿紧张。
曾经,也就那么几天的时间吧,蒂凡尼是唯一一个可能成为菲戈女王的人类。大家都知道,她要被噼啪菲戈人称作凯尔达,而不是女王。如果你想和噼啪菲戈人打架的话,那你当面叫他们精灵就行了。另一方面,噼啪菲戈人总是兴致勃勃地在找人打架。要是没有人和他们打,他们就自己对打,要是只有一个噼啪菲戈人,那他就踢自己的鼻子当作练习。
他们曾经居住在精灵国,但是后来因为酗酒被驱逐了出来,因为只要你曾经做过他们的凯尔达,他们将永远不会忘记你……
所以他们一直就在蒂凡尼身旁。
总有一个噼啪菲戈人待在农场上的什么地方,或者在白垩地的上空嗡嗡地盘旋。他们守护着她,帮助她保护她,无论她是否要他们帮忙。蒂凡尼对此尽可能保持着温和的态度。她把日记本藏到抽屉的后面,用纸团堵住厕所里的裂缝,对卧室地板上的那些豁口也想尽了办法。毕竟,他们只是小个子。她知道他们为了不打扰她,都在尽力想办法不让她看见,然而她总能发现他们。
他们满足她的愿望——不是童话里总让事情变糟糕的三个魔法愿望——只是一些日常的、普通的愿望。噼啪菲戈人意志坚定,无所畏惧,速度极快,但是他们的理解力可不太好,他们无法理解口是心非这样的事儿。有一天,在牛奶房里,蒂凡尼说了一句:“我希望能有把快一点的刀来切这些奶酪。”在她这句话几乎还没有说完之前,她妈妈那把最锋利的刀就已经插在她身旁的桌子上,微微地颤动着。
说说“我希望天能转晴”这种愿望是没事儿的,因为噼啪菲戈人并不能施真正的魔法。她尽量留神不要说出让这些个头小小的、意志坚定的、无所畏惧的、速度极快的人可能实现的愿望,要知道这些家伙乐意的话,还会狠狠地踢谁一顿。
许愿是需要三思而后行的。她永远不会大声地说:“我希望我能嫁给一个英俊的王子。”她知道,要是她这样说了,可能她打开门时就会发现门口站着一位吃惊的王子,牧师紧跟在一旁,噼啪菲戈人开心地咧嘴笑着,已经做好随时担当伴郎的准备。所以,你无疑得留心你要说的话。
不过有时候他们也能帮上一些忙。于是她把那些家里不再需要的,而小个子们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全留给了他们,比如说别针、小汤匙、汤碗——噼啪菲戈人可以用它来好好洗一个澡。她怕他们万一搞不清楚这意思,还特地留下了一些肥皂。他们不偷大肥皂。
小精怪们住在高山上的古墓里。她最后一次上那儿,是去参加他们部族的头领罗伯·无名氏和来自长湖的珍妮的婚礼。珍妮将成为新的凯尔达,在往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将生活在古墓里,就像蜂后一样,繁衍许多后代。
其他部族的菲戈人都出席了婚礼。如果说有什么比宴会更让菲戈人喜欢的话,那就是盛大的宴会,而比盛大的宴会更好的,那就是有人请他们喝酒的盛大的宴会。蒂凡尼比自己身边最高的人还要高出十倍,老实说,这让她感到有些不自在。然而她受到了很好的款待,罗伯·无名氏为她作了很长的演讲,称她为“我们杰出的大块头年轻小巫婆”,讲着讲着一头栽进了布丁里。当珍妮背着罗伯跳过地上一把小小的扫帚柄时,她也和人们一起发出了热烈的欢呼声。依照传统,新娘和新郎应该一起跳过扫帚柄,不过,也是依照传统,没有一个爱脸面的菲戈人会在结婚当天不喝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