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归途(第10/32页)
“但是,每个证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可靠的。我们在阿瑟·黑斯廷斯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他总是比赫尔克里·波洛慢半拍,要靠波洛给出合理的解释。然后我们意识到愚钝的人并不只是阿瑟·黑斯廷斯。我们同样会遗漏线索,曲解事件关键,无法领会要点。我们也需要赫尔克里·波洛为我们解惑。耶稣的情况也一样。他身边围绕着数不胜数的阿瑟·黑斯廷斯,他们永远会遗漏线索,曲解事件关键,无法领会要点。他也需要向门徒解释一切,这样他们才能跟上他的脚步。即便如此,门徒的理解也多有偏颇,他们对于耶稣的言行无法达成共识。看看福音书吧:四本书,每本都和其他几本略有不同,每本都和其他几本有逻辑冲突,就像同一案件的不同证词常常互相矛盾一样。
“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里,凶手总比我们预想的离我们更近。想想《褐衣男子》《七面钟之谜》《三幕悲剧》《ABC谋杀案》,尤其是《罗杰疑案》——我只是随便举几个例子。我们的目光对于远方的恶魔很敏锐,但是距离越近,道德的近视就越严重。边界变得模糊,焦点难以辨认。于是当凶手揭晓时,你的反应是:‘你也有份,布鲁图?’(12)当犹大——好心的加略人犹大,我们亲爱的朋友和旅伴——被证明是叛徒时,门徒们一定也是这副表情。我们总是对于身边的恶魔视而不见,总是心甘情愿地把头转开!
“说到视而不见,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我们读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时总是身不由己。我们必须读下去。我们想知道是谁干的,怎么干的,为什么要那么干。然后我们找到了答案。我们惊讶于案犯的精心设计。啊,凶手的头脑多么冷静,他下手多么狠辣。我们如饥似渴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我们放下书本——然后我们瞬间就忘记了凶手是谁!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却忘不了受害者。阿加莎·克里斯蒂可以把小说取名为《罗杰疑案》或《埃奇威尔爵士之死》,却毫不担心读者会丧失兴趣。受害者已经摆明了,我们忘不了他。但是凶手那么快就从我们的头脑里消失了。在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写的众多小说之中,我们随手翻开一本,会下意识地想:我读过这本吗?让我看看。她死了,对,我记得,但是谁干的?哦,不记得了。我们必须重新读上一百页才能想起是谁夺走了一条人命。
“我们把同样的健忘用在福音书上。我们记住了死者。我们当然记得住。但我们记得住是谁杀了他吗?假设你在街上随便拦一个人,问:‘立刻告诉我,是谁谋杀了耶稣?’我猜那人多半张口结舌。到底是谁谋杀了拿撒勒人耶稣?谁应当对此负责?是加略人犹大吗?嘿!他不过是个工具,一个帮凶。他背叛了耶稣,他把他卖给了搜捕他的人,但他并没有杀害他。那么,是不是本丢·彼拉多——那个宣判耶稣死刑的罗马执政官?也很牵强。他知道耶稣是无罪的,想把他释放,也更愿意把巴拉巴钉在十字架上,但他最终屈服于愤怒的民众(13)。彼拉多宁可牺牲一个无辜的人,也不愿眼睁睁看着骚乱爆发。所以他是一个懦夫,另一个谋杀案的帮凶,但他也并非真正的凶手。
“那么,是谁犯下的罪行?广义上讲,是罗马人吗?耶稣的确是被罗马士兵绑起来的——命令由罗马军官下达,遵照一个罗马行省的罗马律法。不过有谁听说过这么模糊的凶犯?神之子被一个早已消失的帝国的无名奴仆杀害,只为安抚一个争吵不休的本地族群——我们在神学上能接受这样的观点吗?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难怪没人记得凶手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