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胡适给傅斯年的一封私信收尾——记民治与独裁的论战(第17/18页)

独裁政治之难学,不光是“独裁的首领”难得,也不单是专门人才难得,还有那二百万或四百万的“专政阿斗”最不易得。凡独裁政制之下,往往有许多残暴不合理的行为,并非是因为那独裁首领要如此做,只是因为(如丁在君先生说的)“多数人对于政治根本没有兴趣”,你要他们丢了棒球新闻来做你的棒喝团、抛了侦探小说来做你的冲锋队,你就不能太摆上等人的臭架子,东也有所不为、西也有所不为。你只好充分利用他们的劣根性,给他们糖吃、给他们血喝,才能让他们死心塌地地替你喊万岁、替你铲除反动、替你拥护独裁。独裁政治的成绩的大小,和独裁政制之下民众与国家受的福利或祸害,往往系于这二百万或四百万的“专政阿斗”的程度与经验。这是一个国家的生死关头。学者立言,为国家谋福、为生民立命,在这种紧要关头,是可以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岂可以用“实行独裁政治所需要的条件或者不至于如此的苛刻”一类的模棱论调轻轻放过吗?

今日提倡独裁的危险,岂但是“教猱升木”而已,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钱端升先生说:“我们更要防止残民以逞的独裁之发生。”丁在君先生也说:“大家要打倒的是改头换面的旧式的专制。”我可以断断地预言: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绝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

“他们的专政是假的”

1935年1月20日,丁文江写《再论民治与独裁》(《大公报》星期论文),他解释说:“国家的危机任何人都可以了解,不用我引申的。我要说的是我们实际的政治。胡适之先生说:‘国家的生死关头……是可以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今日提倡独裁的危险,岂但是教猱升木而已,简直是教三岁孩子放火。’胡适之先生忘记了今日中国政治的实际了。‘猱’也罢、‘三岁孩子’也罢,木已经升了、火已经放了,我们教不教是毫无关系的。我们的责任是使这种火少烧几间有用的建筑,多烧几间腐朽的庙堂。尤其是如何利用这把火,使得要吞噬我们的毒蛇猛兽,一时不能近前!”“胡适之先生说,‘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绝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这话也错了。中国今日的政治原来是‘旧式专制’。胡适之先生难道忘记了他自己《论汪蒋通电所得的自由》那篇文章吗?他所列举的事实哪一件不是可以证明‘旧式专制’的存在?在这种状况之下,单主张民主政治,反对独裁,能够发生任何的影响吗?若是国家没有外患的压迫,我们可以主张革命,可以主张——如吴景超先生所说的——用教育的方式和平地走上民主政治的路。现在这两种方法都是不能实现的,都是缓不济急的。唯一的希望是知识阶级联合起来,把变相的旧式专制改为比较的新式独裁。”“中国式的专制原来是不彻底的。所以我们饱尝专制的痛苦,而不能得到独裁的利益。九一八事变刚发生的时候,有一位反对国民党的朋友对我说:‘蒋介石一定和日本人妥协,国民党一定要卖国了!’我回答他道:‘我希望你这话是真的,但是我恐怕事实上是做不到的!’二十年(1931)11月胡适之先生写了一封长信给宋子文先生,主张及早和日本人交涉。我告诉他道:‘我是赞成你的主张的,可是国民党的首领就是赞成也不敢做、不能做的,因为他们的专政是假的。’这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关于丁文江这段话,二十一年后(1956年),胡适写了《丁文江的传记》。曾有感慨如下:

这一段是很伤心的话。在君在这里很感慨的指责国民党的专政是“假的”,是旧式的专制,而不是他所梦想的“新式的独裁”。他“新式的独裁”的第一个条件是“独裁的首领要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九一八事变之后,政府的首领不敢及早交涉,也不能及早交涉,就是不能“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就是够不上“新式的独裁”的第一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