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卷 此间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第111/126页)
众人默然。
“我没和任何人争辩,也没主动和他们有身体接触,我在躲避。”她说完,冲尹铎微微一笑,“感谢尹检控官提供这几段视频,证明我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威胁。”
好一个借力打力!
尹铎甚至连提出“反对”都没有理由。
甄意优雅地对法庭助理颔首:“谢谢。”
同时,她微微庆幸,她冲进精神病院要杀厉佑的事,言格帮她隐瞒得很好。
做完这些,甄意看向证人苏小姐:“那天你看见被告也就是我,从阳台上把死者推下楼?”
她态度随和,所以苏小姐并不紧张:“是的。”
甄意递给法庭助理一张图纸,放在投影仪上,是甄意公寓楼的模型图。她的阳台和淮如坠楼地用大红色圆圈圈起来。
甄意问:“你听见死者叫声并抬头时,站在哪个位置?”
苏小姐过去在图纸上画了一个蓝色箭头。那位置离坠楼点有一段距离,是公寓楼出口。
“请问你是刚走出公寓楼还是已经走出一段距离?”
证人努力回想:“走出来几步,大概三四米。”
甄意又拿出一张纸,是公寓楼俯瞰图,依照证人描述,她在淮如坠楼点,公寓楼出口,和证人所在位置三点之间画了一个三角形。
由于证人出门只走了三米,阳台隔门口的垂直距离大概二十米,俯瞰图便是个一条边很短另一条边很长的直角三角形。阳台在短边对应顶角的正上方。公寓大门在左,案发地在右。
所有人都不明白她画这些是何时,甄意问了和图形毫不相关的问题:
“你看见我推死者下楼时,死者离你近,还是我离你近?”
“死者离我近。”证人很肯定,“她在阳台的左边,离我近。”
甄意“哦”一声,冷不丁问:“你在这个角度能看清楚嫌疑人把死者推下楼?”
证人愣了几秒,有些生气:“为什么看不到?我没撒谎。”
尹铎:“反对。”
“反对有效。”
“我并没有说证人撒谎。”甄意心平气和地解释,又拿出一张照片,“这是我站在你描述的位置,抬头用相机拍摄案发阳台的画面。”
大家都看到,长方形的阳台因角度和画面透视的关系变成一个斜斜的小三角。
“你的位置离楼体太近,阳台太远,高度有十三层。在这个角度,我认为死者坠楼一瞬间,身体会挡住阳台上的嫌疑人。这会导致视觉上的错觉,比如,嫌疑人探身去看死者,却被你误认为在推死者。”
法庭上起了窃窃的议论声,视觉错位?
这种事情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众人颇有心得,连陪审员都觉得有道理。
尹铎是服气的,越是生活中的小常识,越不容易被人发现,她居然想到。
证人愣了。甄意给她台阶下,善解人意地安抚:“你没撒谎,也没做伪证,只不过在错位的状态下误解了。”
证人闷头不语,觉得难为情,不肯相信她出庭做证居然是看走眼。她坚定道:“不是错位,我就是看见了。”
甄意微微挑眉,既然她如此咬定,她也不需要对她客气。况且,证人没看清,也不能证明她没杀人。
官司的微妙之处在于,如果是打谋杀,到这一步,攻破证人证词也就算功德圆满。可如今,她有精神病是事实,她必须尽力洗脱自己的嫌疑。
自证无罪。这也是媒体记者们打鸡血的看点。
她缓缓敛去脸上随和的神色,从证物袋里抽出三张法证人员拍摄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