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卷 此间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第109/126页)
这句话让旁听席上的众人一阵讶异和震惊,或许还带了点儿兴奋和紧张。
果然是另一个人格杀人!闻所未闻的电视剧情节啊。
一个人格杀人另一个人格不知情的情况,究竟该判刑还是不判?这样的案子放眼世界,都少有先例。
大家一脸拭目以待的神情,愈发期待这场庭审的最终走向。
在这句话引发的一小阵窃窃私语里,甄意格外镇定,嗓音清晰地说:“控方认为我非常危险,说我杀死淮如和杨姿的可能性极大;同时,控方认为我杀死了淮如和杨姿,所以我的状况非常危险。”她仿佛说了句绕口令,想着很久以前言格对她的点醒,这次照搬过来,“这就好比你们假设我杀死了淮如和杨姿,然后找证据来支持。像做实验一样,方法是对的。你们找到了证据,‘我的病情有伤人迹象’。可是,这个证据只在‘我杀死了淮如和杨姿’这点成立的情况下才成立。用这些论据去证明你们开头的假设,尹检控官,这就是你们整个检控团的逻辑吗?”
一番话很绕,但在她缓慢而沉稳的语速下,法官、陪审员、旁听席上的人都听明白了。
这种论证方法每个人在日常中都会用,还习惯性地觉得挺对。可现在经甄意一说,才发觉如此常见而习惯的“演绎”逻辑漏洞太大。
尹铎微微眯眼,刚才那个问题果然是钻进她设的套子里。
这回,他无法反驳。这样的漏洞面前,反驳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
甄意见他不搭话,便笑道:“所以,因为我的病情而怀疑我伤了淮如和杨姿,这一点不能成立。尹检控官,在这点上,我们可以达成一致吗?”
尹铎不是不承认错误的人,佩服地点点头:“可以。”
法官也点头,对陪审员道:“请各位陪审员公正对待,专注于控方给出的证据,不要因被告的病情,主观地判定她有杀人的嫌疑。”
陪审员们点头:“是。”
甄意在心里舒了一口气,OK,控方一开始想通过她的病情渲染出嫌疑,这种做法被她一举打破。
首战告捷!
她看一眼旁听席,人们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着。唯独言格,笔直清然。
她对他微微一笑,知道他一定会看到。
下一次询问是淮如和杨姿案的细节。尹铎先向陪审团简要陈述大致情况,等众人对案子有一定了解后,问甄意:
“她们两人被杀的那一刻,你都不记得?”
“对。”
“你在受刺激的情况下,会被另一个人格压制?”
“要看情况。”甄意非常谨慎。
尹铎被她看中心思,只好作罢,重新问:“在受到严重刺激,如生命威胁时?”
“是。”
法庭上起了一小片议论纷纷。
“你在录口供时说淮如想杀你?”
“是。”
“你当时想杀淮如吗?”
“不想。”
“尸检显示,淮如除了摔伤,脖子上还有勒痕。为什么?为什么改变作案模式?”尹铎问。
问题看上去很寻常,可甄意很清楚,他强调“改变作案模式”,目的是排除“自卫情况下的合法杀人”。她只是生了病,不代表她的智商和专业都出问题。
法庭上的人全等着看甄意如何回答这棘手的问题。
她装糊涂地反问:“我不太明白,什么作案模式?”
“为什么先勒她然后把她推下楼?”
“我的确勒了她的脖子,但没有推她下楼。”条理清晰,“在控方没有拿出证据证明我推她下楼前,说我‘改变作案模式’,这不恰当且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