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2/15页)
“你总是害怕被视为奇怪的人,可是你并不奇怪,只是心思敏感了点。过儿,你以后要记住,老天会把你生成这样,一定有他的理由。你要做你自己,不要隐藏自己,也不要逃避自己,更不要害怕自己。”
“你还要记住,你是一个聪明的人。但聪明是两面刃,它虽然可以让你处理事情容易些,却会为你招来很多不必要的祸端。”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你千万要记住,以后一定要……一定要……”明菁终于忍不住,哭出声音。“一定要快乐一点。”为了压低哭声,明菁抽噎的动作,非常激烈。“再见了,过儿。”关上门前,明菁好像说了这句话,又好像没说,我已经不确定了。
明菁走了。我生命中最后一棵,也是最重要的一棵寄主植物,终于离开了我。
明菁曾告诉我,北欧神话中,和平之神伯德,就是被一枝檞寄生所制成的箭射死。明菁说我很像檞寄生的时候,她的右手还紧抓着胸前的衣服。我想,我大概就是那枝射入伯德胸膛的檞寄生箭吧。
两天后,我收到明菁寄来的东西,是她那篇三万字的小说,《思念》。看了一半,我就知道那是明菁因我而写,也因我而完成的小说。“谨以此文,献给我的过儿。”明菁在小说结尾,是这么写的。我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毕竟已经被砍十八刀的人,是不会在乎再多挨一个巴掌的。
连续好几天,我只要一想到明菁的哭泣,就会像按掉电源开关一样,脑中失去了所有光亮。
我好像看到自己的颜色了,那是黑色。想起跟荃认识的第一天,她说过的话:“你会变成很深很深的紫色,看起来像是黑色,但本质还是紫色。”“到那时……那时你便不再需要压抑。因为你已经崩溃了。”现在的我,终于不再需要压抑了。
不知道在明菁走后第几天,突然想到以前明菁在顶楼阳台上说过的话:“当寄主植物枯萎时,檞寄生也会跟着枯萎。”“檞寄生的果实能散发香味,吸引鸟类啄食,而檞寄生具黏性的种子,便黏在鸟喙上。随着鸟的迁徙,当鸟在别的树上把这些种子擦落时,檞寄生就会找到新的寄主植物。”
命运的鸟啊,请尽情地啄食我吧。我已离开所有的寄主植物,不久也即将干枯,所以你不必客气。可是,你究竟要将我带到哪儿去呢?
命运的鸟儿拍动翅膀,由南向北飞。
我闭上眼睛,只听到耳畔的风声,呼呼作响。
突然间,一阵波动,我离开了鸟喙。
低头一看,台北到了。
如果爱情真的像是沿着河流捡石头,现在的我,腰已折,失去弯腰捡石头的能力了。柏森曾说过我不是自私的人,但爱情却是需要绝对自私的东西。我想,在台北这座拥挤而疏离的城市,我应该可以学到自私吧。
我在台北随便租了一个房间,算是安顿。
除了衣服和书之外,我没多少东西。
这房间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
我把明菁送我的檞寄生收到抽屉里,不再挂在台灯上。因为对我而言,它已经不是带来幸运与爱情的金黄色枯枝。而是射入明菁胸膛的,血淋淋的,红色的箭。
到台北的第一印象,就是安全帽是值钱的东西。
以前在台南,安全帽总是随手往机车上一放。在台北时,这种习惯让我丢掉了两顶安全帽。
不愧是台湾最大的城市啊,人们懂得珍惜别人的东西。
我其实是高兴的,因为我会离自私越来越近。
我在台北没有朋友,也无处可去,常常半夜一个人骑机车出去乱晃。偶尔没戴安全帽,碰到警察时,就得赔钱了事。以前我和柏森及子尧兄曾骑机车经过台南火车站,被警察拦下来。那个警察说我们实在很了不起,可是他职责所在,得处罚我们。于是我们三人在火车站前,各做了50下俯卧撑。在台北,这种情况大概很难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