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7/14页)
“那你呢?”“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那是在1997年春天刚来到的时候,孙樱约我吃午饭。原来孙樱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树的白痴文章,是明菁拿给她的。孙樱说她有个朋友,想邀我写些稿。“孙樱,你在报社待久了,幽默感进步了哦。”我认为孙樱在开玩笑。
“菜虫。我说,真的。”
“别玩了,我根本不行啊。况且……”
“出来,吃饭。不要,啰唆。”
孙樱打断我的话,我只好答应了。
我们约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连续去吃两次的那家餐馆,很巧。约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分,在餐馆二楼。可是当我匆忙赶到时,已经快一点了。我还记得我前一晚才刚熬夜赶了一份报告,所以眼前有点模糊。爬楼梯时差点摔一跤。
顺着螺旋状楼梯,我上了二楼。
我一面喘气,一面搜寻。
我见到了孙樱的背影,在离楼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孙樱的对面坐了个女孩,低着头。
她静静地切割着牛排,听不见刀子的起落与瓷盘的呻吟。我带着一身的疲惫,在离她两步的距离,停下脚步。她的视线离开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我站直身子,接触她的视线,互相交换着“你来了我到了”的讯息。然后我愣住了,虽然只有两秒钟。我好像见过她。
“你终于出现了。”
“是的。我终于看到你了。”
“啊?”我们同时因为惊讶而轻轻啊了一声。
虽然我迟到,但并不超过二十分钟,应该不必用“终于”这种字眼。但我们都用了“终于”。后来,我常问荃,为什么她要用“终于”这种字眼?“我不知道。那是直接的反应,就像我害怕时会哭泣一样。”荃是这么回答的。所以我一直不知道原因。我只知道,我终于看到了荃。在认识明菁三年又三个月后。
“还不,坐下。”孙樱出了声。我有点大梦初醒的感觉,坐了下来。荃在我右前方。“你好。”荃放下刀叉,双手放在腿上,朝我点个头。“你好。”我也点了头。“这是我的名片。”她从皮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很好听的名字。”“谢谢。”荃姓方,方荃确实好听。
“我的名字很普通。我姓蔡,叫崇仁。崇高的崇,仁爱的仁。”我没名片,每次跟初见面的人介绍自己时,总得说这番话。“名字只是称呼而已。玫瑰花即使换了一个名字,还是一样芬芳。”我吓了一跳,这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对白啊。“你只要叫我‘爱’,我就有新名字。我永远不必再叫罗密欧。”我想起大一在话剧社扮演罗密欧时的对白,不禁脱口而出。
荃似乎也吓了一跳。“你演罗密欧?”荃问。我点点头。“你演朱丽叶?”我问。荃也点点头。“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吗?”荃问。“好像是吧。”我不太确定。
孙樱把MENU拿给我,暗示我点个餐。我竟然只点咖啡,因为我以为我已经吃饱了。“你吃过了?”荃问我。“我……我吃过了。”我这才想起还没吃饭,不过我不好意思再更改。“不用替我省钱的。”荃看了看我,好像知道我还没吃饭。我尴尬地笑着。
“近来,如何?”孙樱问我。
“托你,的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