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里斯·贝克尔挂拍时(第2/7页)
“告别的时刻到了,”文策尔气愤地说,“简直胡扯,留下来的时刻到了!在这个到处可见愤青、自以为是的城里人的时代我们需要你!弗里茨,再上一圈酒。”
弗里茨又给大家上了一圈酒,情绪沮丧,因为他和老婆吵了架,这老婆是跟他分居以后才正式成为他老婆的。他们一起同居了十年,共同经营起这家我们大伙儿喜爱的小酒馆,在大伙儿帮助下还养大了女儿拉蒙娜。然后:一切结束,当她的公猫在家门口被车轧死那天,她出人意料地把他赶出了家门。赫拉流着泪把公猫埋葬在后院中,埋时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爱这只公猫,而对弗里茨的爱则几近消失殆尽,所以弗里茨必须走人,也许她也写了:告别的时刻到了,弗里茨!
总之他找了个住处,不久后他们在彻底吵翻的状态下结了婚。赫拉坚持要结婚,好让孩子最终生活在受法律保护的关系里,也省得弗里茨动心思不付抚养费。反正她这辈子也想结一回婚,那么为什么不现在结呢,在一切都已成为往事的时候?
我们大家都去参加了这场婚礼,还穿着露出一截的难看的橙色或粉色的裤子,外套是羊皮的,上面有刺绣花纹。这种印度朝圣服是70年代流行的服装,我们穿着它们刚参加完一场葬礼,是卢德格尔为他第一部电影拍摄的场景,我们穿成这样是去当群众演员,自然是白干喽。作为感谢,卢德格尔请大伙儿在弗里茨那儿喝了几圈酒。电影中被埋葬的是位上了岁数的嬉皮士,我们冒充他的朋友,去送他最后一程。我们倾巢出动:文策尔和胡博蒂,他们俩是左得不能再左的卡巴莱讽刺小品剧搭档;卡尔,他开唱片公司成为百万富翁,却仍旧是个托洛茨基分子;小施米特(昵称小施)是个理发师,下班后他也曾在酒馆的厨房里为我们理过发;尤普和达尼洛一起开了一家木制品店,设计一些没有人愿意买的新潮家具;还有漂亮的杨尼,她阅人无数,每次都信誓旦旦地说这次遇到了真爱,两天后又找到了新欢;还有土耳其人塔伊丰,他的方言说得比我们之中有些人还要好,我们常拿他来显摆;还有我的闺蜜罗拉,她是个音乐人,经常创作伤感的工人战斗歌曲,却找不到愿意听这些歌曲的工人,只好唱给我们听;还有安静的象棋手弗朗克,他总是跟自己或电脑下棋;还有我,穿着剧组提供的绿裤子、带金链子的皮夹克,背后还写着:加利福尼亚旅馆。
这回我又站在墓地了,可这回下葬的不是装在骨灰罐里的我母亲的骨灰。“让家属亲自埋。”负责葬礼仪式的人说着把两位掘墓人推开了。这回只是电影里的下葬场景,我们大家应该——这是卢德格尔的要求——尽量显得震惊地观看下葬过程,但不必非要真的有什么感触。
我母亲下葬那会儿,当我们家属亲自掩埋,也就是说用两根绳子把骨灰罐慢慢降入墓穴中时,我确实没有什么感触,感触是后来才涌现的。我们把泥土抛到骨灰罐上,那一刻我只是想,我妈那么爱干净,一辈子都不屈不挠地与肮脏战斗,现在还是败给了泥土。我只是想到这个。但在这个电影中的葬礼上,我的心情很沉重,就像胸腔里有个冰块正在融化,这正是我害怕的,因为这团冰化成的水会在我的灵魂中引发水灾。我愿意继续做冰山,这座冰山露出水面的是白色、可爱的一角,人人都能看见;但我那些巨大而黑暗的部分却隐藏在下面,既坚硬又危险。我害怕朋友们不够小心与我相撞,那他们就玩完了。我总是躲在边儿上。
看着墓穴中的空棺,我在心中为大家致哀,我们或多或少都离这种下场不远了,弗里茨会把记着我们酒账的啤酒杯垫[18]扔进我们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