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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告诉你为什么,”远远坐在桌子另一端的一个探员说道,“因为爱伦·坡是个变态的杂种,我们要找的这个家伙也是个变态小杂种。”
有人大笑起来。
“呃,是的,你说的很可能是对的,”布拉德说道,完全没意识到那个探员的话只是为了让大家放松一下,“尽管如此,布拉斯和我还是会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如果大家有什么看法,我也很愿意倾听。至于现在,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爱伦·坡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拥有这个名号是因为他出版了一本小说《莫格街凶杀案》,本质上说,这是第一本推理小说。所以,我们要找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把他一系列的犯罪活动视为一个解谜游戏,用他炮制的谜题来嘲弄我们,把爱伦·坡的诗歌设置成解谜线索来奚落我们。另外,我正在阅读一些著名的有关爱伦·坡的评论和分析文章,发现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内容。这个凶手引述的诗篇里,有一首《闹鬼的宫殿》,这首诗本身又出现在一部短篇小说《厄舍古屋的倒塌》中。我想在座诸位都听说过这篇小说,可能有些人还读过。总而言之,对这首诗的权威分析是这样的:从表面上看,它是在描述这座厄舍古屋,但同时,它又在暗中精心地刻画这个故事的中心人物罗德里克·厄舍。如果各位参加了昨天晚上的简报会,就会知道,这个名字曾经出现在第六号遇害者的案子里。我很抱歉,是肖恩·麦克沃伊一案。我不应该仅仅用数字指代他。”
他望向我,点点头表示歉意。我也向他点头致谢。
“在这首诗里是这样描述的……请稍等。”布拉德开始翻阅他的笔记,找到需要的那页,又把眼镜推回鼻梁上,继续说道,“好了,找到了,‘杏黄的旗帜熠熠生辉,灿金夺目,在高高的殿顶漫卷飞舞’,再往下看,我们能找到‘沿着宫殿的洁白华壁’,好,再下面几行,又提到‘两扇明亮的窗户’等。总而言之,把这些诗行转述成描述性的句子,大意就是一个隐居的白人男子,有一头金发,可能是有些长或者带卷的金发,还戴眼镜。这就是嫌疑人的外貌侧写,你们可以从这个相貌描述着手。”
会议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布拉德看上去很委屈。“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他抗议道,“我不是开玩笑,我真的觉得可以从这里着手。”
“等等。”坐在外圈的探员中冒出一个声音,一个男人站了起来,吸引了会议室里所有人的目光。他看上去比这里的大多数探员都大,带着一种“少说废话多干事”的老派探员气质。“我们现在谈的都是些什么?金色旗帜迎风飘扬什么的,都是些什么鬼玩意?爱伦·坡那堆事就够猎奇的,肯定能帮那边那个小子卖掉很多报纸;但我刚刚在这里忙活了二十多个小时,没有一条信息能让我相信,正有个在街上闲荡的浑蛋不知是怎么办到的,居然制服了我们五个,不,是六个有经验的老手警探,把他们的配枪塞进他们自己的嘴巴里。我无法相信这种事,这就是我要说的,这个你们怎么解释?”
会议室里一片赞同的嗡嗡私语,还有人连连点头。我听到有人称呼那个掀开这锅沸水的探员为“史密提”,于是翻到材料的第一页,找到一个名字——查克·史密斯。他被派遣到达拉斯。
布拉斯·多兰起身回答了这个问题。“我们知道这是个难点,”她说,“解答这个问题就要了解凶手的作案手法,但这恰恰是我们目前了解最少的。在我给这系列案子定性的过程中,爱伦·坡这条线索是起决定作用的,从中可以看出案子之间确实存在关联,鲍勃也同意这个观点。我们还有其他选择吗?难道我们能说,侦破这系列案子是不可能的,就这样放弃吧,把案子丢一旁不管了?不,我们行动是因为其他警察的生命可能危在旦夕,而他们的生命确确实实正危在旦夕。你的这些问题,会随着调查的逐步推进得到解答,至少我希望如此。但我同意你的看法,这个问题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以及在调查中保持怀疑的审慎态度是正确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关于控制:这个诗人是用什么方法控制了那些警察?”她的视线从屋子这头扫到那头,注视着会议室里的众人。史密提这会儿陷入了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