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颇有成就感的贼(第5/8页)
看了会儿我就转身走了。
过了几天,傍黑儿我去老L的摊上喝酒。老L是我师兄,有一年他偷东西被抓,让人打折了一条腿,后来卖起了羊肉串热馄饨。老L跟我说,兄弟你听说了没,有个外来的嫩偷儿上102路扒活儿,结果让人抓了,揍了个半死。押到所里一审,结果是个杀人犯。听说还是个大学生,通缉令连火车上都贴了。这小子够狠,杀了仨同学,尸体全塞壁橱里了。
我操!一听这话可把我美得不轻,二两牛栏山我一口就干了。
不过我可不能告诉老L,那货是我飘给他的,老L如今不在这条道上混了,就是外人。不能坏了规矩。
没想到我他妈的还为民除害了。虽然说那趟102啥也没捞着,也不能说是走了空,那帮坐车的傻逼们哪儿知道,杀人犯其实是他妈的我逮着的!
小偷C的故事
用A兄的话说,B兄偷了一次镶金边的艳遇,算得上是偷香窃玉了,够刺激、够享受。至于老A,他是我们三人中的大哥,他的成就感来自年轻时的一次不成功的扒窃,却回味无穷。那可是几亿分之一的概率。虽然他一无所获,但是冥冥之中似有神明,以一次犯罪终结了一个罪犯的逃亡——用装逼的话来说,就在冗杂的时间和繁复的空间之中,两条原本距离以光年计的线能够相交,已经不能说是奇迹,而是神迹了。
一个亡命天涯的杀人犯和A兄在一辆公交车上邂逅,并因A兄数千次工作中的一次而落网,这出戏只有上天亲自导演才能问世。所以A兄,你简直是被上帝选中的演员。可以说,你之前的存在变得意义非凡,表面上,你每天在车里寻找目标下手,实际上,你就是在等待那个劳动布,只是这个秘密你并不知道。
所以,鉴于种种无法解释的神奇,我不得不认为,老A这段经历远远胜过了B兄你。
不过你也别失望,我要讲的故事在你们看来也许平平无奇,况且,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奇特的、不可复制的,你们每个人都有权认为自己的才是最刺激最享受最有成就感的经历。
那么,我认为我的故事是最好的故事,没有之一。
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十多年以前,我还是个孩子,一个十二岁的孤儿。我父亲是援藏的电力工程师,在普兰县架线时,死于一次雪崩。我母亲得知消息后,当时就晕了过去,等抢救过来,她就谁都不认识了,包括我。我看着她空洞呆傻的眼,怀疑面前这个女人只是一个人形的壳,壳里面的东西,都被我父亲掏走了。
还好,她没活过当年,死对她来说是最合理的解脱。
除了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感到孤单,父母的死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我衣食无忧,一个人住在父母生前分配的房子里。每天,我都到电力学院的食堂打饭,选当时最好的菜,有肉的菜,不用交一分钱的菜票粮票,月底,学校的领导会帮我补上。
随着时间推移,痛苦和忧伤渐渐稀释。我的生活恢复了正常,然后又从正常走向了不正常——由于我是独拥一居室的孤儿,我具有把自己的家办成一个沙龙的优势。我的同学们都爱来我这儿玩,因为没有父母的约束,他们可以撒着欢儿在我家玩,怎么玩都行,玩什么都可以。等所有的游戏都玩腻了之后,我们学会了喝酒。每月我都能领到一笔钱,我当时根本不去想,这笔钱和我父母的双双离世有着必然的联系。拿到钱,我们就买来最香的卤菜、香烟还有白酒,那阵子,日子过得令所有跟我不好的孩子都羡慕,而所有跟我好的孩子在其他人面前都趾高气扬。
再后来,我们迷上了武打片和黑帮片,我的钱就又有了新用处——请朋友们去录像厅。我们在我家挂上自制的沙袋,天天练习拳脚。为了验证自己的功夫是否长进,我们和对面农大的孩子打架,最后一次群架我砍断了一个孩子的锁骨,还捏碎了另一个孩子的睾丸,因此我被劳动教养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