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10/13页)

“那没关系。”

“你会一直在外面跑。你为什么想离开我?”

“我不想。可我们不一定得住在这儿。我们住在哪儿都成。”

“你指的是埃罗。”

“我指的是随便什么地方。我在别的地方能找到好工作。”

“哪儿?”

“休斯敦,蒙特戈梅里,亚特兰大,圣地亚哥。”

“我不能住在那些地方。”

“你为什么要改变我?”

“你为什么要改变我?”

“我想活着,而不是改变。我不能只为这该死的城市活着。”

“是因为你害怕了?因为你在纽约活不下去了?”

“在纽约活下去。在纽约活下去。这样的废话我已经听累了。这他妈的是什么?如果我在纽约活下去,那我做的一切就是:‘在纽约活下去。’那不叫生活,那只是活着。我不想活着,我想要生活。在纽约活下去并不困难,乖乖。并不当真那么难。只是很悲哀,你在这儿活下去所需要的那些东西很简单,我早就抛弃了。我在世界各地生活过,吉丁。我在哪儿都能活。”

“你没在任何地方生活过。”

“你呢?你在哪儿生活过?人家一问你是哪儿的人,你就答出五个城镇。你哪儿的人都不是。我是埃罗人。”

“我痛恨埃罗,埃罗也恨我。从来没有过这么对等的感情。”

她让他一直处于守势,要求他对没有绝对答案的问题拟出清晰、精确而且非常具体的解决方案,而他脑中对做什么或在哪儿做的一些可怕的想法在她无所不在的直觉前都黯然失色了。他觉得在时间限制内做完事情就好——她则想要准时做完。于是他让她定好私下约会,真的参加了学术能力评估测验,才打了四百多分;法律入学测验低于第十三个百分点;大学入学水平考试落后于第八十个百分位;继续教育考试打了六百多分。“这就证明了,”他告诉她,“我能连坐三小时不动,我一直都知道我能。”

“二者取其一,”她最后说,“要么你去上学,我去上班,要么我们请瓦莱里安投资做个生意。”

“你会嫁给我吗?”

“是的。”

“好吧。”

“什么好吧?”

“我去上学。”

“好哇!”她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摁到地板上。

“可是不在这儿。”

“为什么?”

“我们住的是别人的地方。这里不是我们的小窝。咱们到别的地方去吧。”

“我还得再跟你说上多少遍:我不能在别的地方工作。你能,可我不能。”

“你到底要做什么神秘的工作,不能离开这座城市到别处去?”

“我的工作就是付账单。”

当时是八月份。吉丁向纽约市立大学和纽约州立大学递交了申请。表格送来以后,她就坐下来填。她很疲惫,看得出来,明显到经纪人都不太找她了。二十五岁的人看起来像二十六岁的,而且她也没有坚持那种可以保持二十岁巅峰状态的养生之道。工作都给了十七岁的少女们。在欧洲,人们喜欢看面貌成熟些的黑人模特儿,但是在美国,模样得像十二岁。不久她就真得给她的老教授打电话了。干模特儿这一行过气得很快——她要使出浑身解数尽快争取,因为她能赚的钱是教书的七倍。她坐在桌边,稍稍出了些汗,正在填儿子的申请表。你会以为他起码会自己做这件事。

儿子盯着她看——她是勤奋又有计划的典范。她不时地问他一个问题,他们商妥在什么地方撒谎,什么地方说真话。他看着她。他想,有一股力量,就在那儿。那是如今和未来的一切力量,可我不需要。她经常提到埃罗,把它说成他的摇篮。仿佛住在那儿不过是儿戏般轻而易举的事。仿佛住在世界一流城市之外的什么地方就只是孩子气的玩意儿。唉,对弗朗西恩谈何容易,对罗莎和他母亲又谈何容易。一点都不容易。在埃罗生活是很艰难的,而且他相信单是想一下那种艰苦,她就吓坏了。她认为在纽约就很苦了,她害怕停滞不前,害怕无事可忙,害怕不得不安静下来,害怕一个人带孩子。他竭力想象,她到五十岁时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会成为特蕾丝吗?或者昂丁?或者罗莎,或者萨莉·布朗,甚至是弗朗西恩?脆弱如同一把锄头,在州立医院里拔光了她的头发。秃头,秃头的弗朗西恩。这就是摇篮。你要费尽长大成人后所拥有的全部力气才能在那儿待下去,活下去,维持一个家。他们不知道州政府给埃罗的资助;在埃罗是没有福利保障的,而失业保险则是充满麻烦的一年,拿不到任何钱。她不停地向他叫嚷什么平等,性平等,就像他认为女人低一等似的。他无法理解。在弗朗西恩被狗咬之前,她在法庭上给他列举了十点,可他依然败诉了。是她的身体素质给她惹了麻烦。她在地里跑步,跑得太快了。几条警犬追踪一个逃犯,因为失去了气味而沮丧,便攻击了她。六十秒钟之后,警察把狗从她身上拉开,把她送回家。那之后她就总是神经质了,嗯,“神经质”是他们大家的叫法。可是,天啊,那姑娘能跑。齐安涅九岁时就能开一辆破旧的卡车,四年之后,他才算会换挡,而她还能像印第安人一样打下一只雉鸡,一些人对她母亲记忆犹新,他们忘不了她还是个少女时是怎么套马的。他的祖母只靠罗莎一个人的帮助就盖起整整一座牛棚。事实上,吉丁睡过觉的那间屋子就是罗莎自己盖的,所以没安窗子。谁要是认为女人低一等,他一定不是北佛罗里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