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9/12页)

布雷德·布克尔正在等着瑞典电影宫X级电影放映结束之后的观众清场。很多喜欢电影的人都会在酒吧逗留一下,喝一杯,吃个汉堡什么的,其实是希望能来一段艳遇。他们会混在人群里独自进来,不过你还是能一眼认出他们,因为他们的眼神心不在焉,就好像在思索什么难解的科学疑团一样。而且,大多数这样的人都一脸忧郁,他们都很孤独。

这一带到处都是妓女,但是布克尔自己手上的那一个正待在一个非常有利的角落。酒吧里的男人们可以看到她就在一张小桌子旁边,她那巨大的红色手包几乎把桌子都盖住了。这个金发女郎来自明尼苏达的达拉斯,她骨架很大,蓝色的眼睛在海洛因的作用下变得冷冰冰的。布克尔把她从生不如死的困境中解救出来,当时她在一个农场生活,寒冷的冬天,她的奶子冻得像两砣石头。他对她一直照顾有加,她在圈子里算是个人物,而他也是不多的几个愿意与她合作的人之一。

她的名字叫金伯利·安斯利。就在六年前,趁着她的妓院老板在睡觉,金伯利用斧头把他给砍了。“一定要小心叫金伯利和蒂凡尼的女孩儿。”布克尔总这么说。她被逮捕,起诉,审判,并被判有罪。但是她身上有多处淤青,而且因为长期吸食海洛因,所以属于“无责任能力”,只被认定为过失杀人。她被送到教养机构进行治疗,然后被宣布已经正常,最后又放她回到纽约的街道上。她就生活在格林威治村周围的贫民区,她住的公寓是市政府的一项居住计划提供的,但是连穷人都不愿意住在那里。

布雷德·布克尔和金伯利是好搭档。他一边拉皮条,一边假扮警察,并对自己的这种本事很是自豪。金伯利会在时代广场酒吧搭上一个影迷,然后带着她的客人来到第九大道附近的一座出租公寓楼的门厅过道里,快速地干上一场。接着布雷德就从阴影处走出来,用纽约警察局使用的警棍照着那个男人的头上来一下子。然后他们会把那个男人钱包里的钱对半分,但是信用卡和珠宝要归布雷德。这并非出于贪婪,而是他实在不能信任金伯利的判断能力。

这么干的好处在于,因为金伯利搭上的男人通常是些出轨的丈夫,所以他们不愿意把这种事报告给警察,更不愿被问及自己到底在第九大道阴暗的楼房过道里干什么,毕竟他们的老婆正在家里等着,可能在梅里克、长岛或者新泽西州的特伦顿之类的地方。安全起见,布雷德和小金之后一个星期都不会再出现在时代广场酒吧。他们会转移阵地到第二大道,在纽约这样的城市,这么做就像是进入银河系中另外一个黑洞。这就是布雷德·布克尔热爱纽约的原因:他可以隐身不见,就像是电影《魅影魔星》和《千面人》中的隐形人主人公;就像他在公共电视频道节目中看到的那些昆虫和鸟类,可以根据不同的地貌来改变身体的颜色,昆虫还可以藏身于地下来躲避天敌。总之,跟大多数纽约居民不同,布雷德·布克尔觉得纽约很安全。

周四晚上几乎没有什么猎物上手,但是金伯利在灯光下依然很美,金色的头发似乎有一圈闪亮的光环,白色打了粉底的双乳就像两轮小月亮,十分张扬地从绿色低胸连衣裙中探出来。一位笑容可掬的绅士,带着一点迷离的欲望,端着自己的酒杯来到她的桌边,很有礼貌地问她是否可以坐下来。布雷德注视着他们,感觉这个世界真是充满讽刺。这个男人衣冠楚楚,毫无疑问是律师或者教授之类的高级人物,或者,谁知道呢?某个低级政客吧,地方议员或者州参议员什么的。但是他现在却和一个斧头谋杀犯坐在一起,一会儿头上还要挨一下子,权作餐后甜点吧。这一切就是因为他那根鸡巴,这就是麻烦的根源。男人行走一生,只用一半大脑思考,都是鸡巴惹的祸。这真是太糟糕了。或许一会儿他该先让这个家伙插入金伯利的身体,射出来,然后再棒击他的脑袋。他看起来人还不错,很有绅士风度,帮金伯利点烟,给她叫喝的,也不对她动手动脚,尽管他已经明显把持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