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礼(第17/29页)
最后的圣歌。
我喜欢讲故事,
它是我光荣的主题,
讲述古老又古老的故事—
黑人引领我们,除了小个子黑人,他们都在激励我们,举起胳膊让大家大声唱。人们一起唱着,晃动着。强烈旺盛的汗味,像洋葱、马和猪粪的味道,感觉被俘获,绑住,带走;疲惫、阴沉的快乐像云一样升起。我拒绝了布坎南先生和其他教堂神职人员发的圣歌歌词,我记得词,跟着唱。我可以唱任何东西。
但是当圣歌结束,他放下我的手离开了,加入一群走向大厅前面的人当中,应邀向耶稣决志,在誓约上签名,给这个晚上盖上成功的印记。我没想到他要这样做。我还以为他去找什么人了。一片混乱,我一下子就看不到他了。我转身走出大厅,下了楼梯,环顾了好多次,看是否能看见他(做好准备假装在找别人,如果我看见他在看我)。我慢吞吞地走在主街上,望着窗子。他没有来。
这是星期五晚上。整个周末我都在想着他,不论我那时要思考什么,它都像一张马戏团的罗网一样铺在下面。我被不断地放开,却又跌进去。我试图重新构想他皮肤的纹理,触摸着我的皮肤,试图回忆他手指变换的压力。我会把手伸展在自己面前,奇怪它竟然不能告诉我什么。它和那些被过往国王们使用过的博物馆展品一样缺乏明确的意义。我会分析那种气味,把熟悉和不熟悉的元素分类。我会想象他像我第一次看见的那样穿过大厅,因为他走到我身边之后我就没有真正地看过他。他长着黝黑、谨慎、固执的脸。对我来说,他的脸包含所有的猛烈和甜蜜、傲慢和屈从、暴力和自制的可能性。从他的脸上,我再也没有像第一次看到那么多东西,因为我那时已经看到了一切。我将要爱的他所有的一切,我永远不会理解或得到解释。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哪儿来,也不知道我会不会再见到他。
星期一放学后,我和杰里走在约翰街上。一辆旧卡车的喇叭对我们响着,车上挂着切细的稻草和灰尘,一张脸探出车窗外。这张脸在白天也没有丝毫改变或缩减。
“百科全书,”我对杰里说,“他要给母亲钱。我有话和他说。你先走吧。”
这次期待但没有抱希望的再次出现,让我眩晕,传奇实在地侵入了真实世界,我上了卡车。
“我想到你是在上学。”
“我快毕业了,”我连忙说,“我十三年级了。”
“真幸运看见你了。我要回木材场。那天晚上你怎么没等我呢?”
“你去哪里啦?”我问,假装当时没有看见他。
“我要到前面去。那里有那么多人。”
我意识到“到前面去”的意思是他要去誓约上签名,或被复兴派拯救。他就是这样,不会说得更明确。除非必要,他不会做解释。那天下午以及后来,我从他那里了解到的关于他的一系列事实,只是问到时才回答。他的名字是加内特·弗兰奇,住在杰里科山谷过去的农场,在诸伯利木材场工作。两年前他在监狱里待过四个月,因为参与了波特菲尔德酒吧外严重的打架事件,其中一个人眼睛被打瞎了。在监狱里,一个浸礼会牧师去看望过他,让他改变了信仰。他八年级就辍学了,在监狱里被允许上了一些高中课程,因为他想可能会去圣经学院,将来做牧师。他并不急迫地谈论着他的目标。他二十三岁。
他对我的第一个要求是参加一个浸礼会青年团的集会。或者他并没有要求我,他只是说:“好吧,我晚饭后来接你。”开过短短的距离,领着茫然沉默的我,进入诸伯利最后一个地方,那里除了妓院我想不到还会有什么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