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耻的单身大多时候是对自己最诚实的交代(第2/4页)

“征婚并不代表你没人要,而是让更多的人来要你。”

“但我最终也只能要一个人。”

“但你也有了很多的选择。”

“选择多了并不是好事。”

“但没选择是更差的事。”

我和我妈的对话在撤掉与不撤掉征婚网站的信息之间徘徊了将近一个小时,最后我说:“我只想找一个我喜欢的人一起生活。”

“我知道,这句话你说过很多年了,即使那个喜欢的人是你朋友的女朋友也没关系。但关键是,你已经过了恋爱的年龄了。”

鼠标在界面上滑动:年龄二十九,配偶学历要求至少本科,本人雅思8分(当然没有要去国外的意思),月薪五位数,老家有两套房,找一个称职的媳妇儿,不要一个不靠谱的恋人。这是我妈对我的全部描述,简直一针见血,表面看起来高大上,实则根本含混不清。难怪她是语文老师,太懂得糊弄人了。

3

我和亮亮喝啤酒,亮亮说,成年人的世界真可怕。

我说,对啊,不过你也会有这么一天。

亮亮闷闷不乐地咬着卤猪尾,望着我说,光哥,你条件这么好,不应该单身啊。

我抿了一口酒,说,对啊,我条件这么好,我也觉得不应该单身啊。然后我呵呵笑起来,接着说,之前也谈过几次恋爱,每一次都觉得对方就是自己认定的那个,会天长地久,会海枯石烂,但是也抵不过意外。不是对方变心了,就是自己变心了。总觉得爱是神圣的,稍微有一些杂质了,就没办法爱下去了。伤过别人的心,也被别人伤过。爱情嘛,就是你插我一刀,我还你一刀,血淋淋地笑话自己是个傻瓜。

亮亮撇着嘴,说,你这种理论真是简单粗暴。

而没多久,亮亮恋爱了。周杰伦早就唱过了,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一点也没错。亮亮有天带着女朋友请我吃了顿澳门豆捞,其实我对这样的食物无感,但是还是去了,主要是替他开心开心,顺道见见这女朋友。那个叫苏苏的小女生是和他同一批进公司的同事,性格开朗,也懂得为人处世,点菜时心里特别有数,聊天时也知道迎合别人的话题去讲。这样比起来,亮亮就真的成了小孩子,好几个话题都是我和苏苏在那里穷开心,亮亮却埋头一个劲地吃东西。末了,亮亮回家和我说,还好有光哥在,不然我和她可尴尬了。

尴尬?

对啊,其实我们经常聊不到一块去,话题总是南辕北辙,我说我的游戏,她说她的八卦,最后只是牵着小手走一段我们不怎么走的路,看看夜景就各自回家。还有一次,我请她吃饭,我只是在饭前讲同事告诉我的一个烂俗笑话,结果她一点没笑,她点的菜大部分是我爱吃的,但是她却一点没动筷子。我们俩,好像总不是那么回事儿。

那你为什么要追她呢?

整个公司年轻人本来就不多,好看的女生更是少了,大家都催促我谈恋爱。正巧苏苏也单身,我又转正了,所以经济压力小了很多,就试试谈谈看了。

那你喜欢她吗?

什么叫喜欢?看着开心不就叫喜欢吗?看着她我挺开心的。

所以什么是喜欢,当亮亮提出来时,我自己也没办法明确地定义。曾经我以为的喜欢是占有,是被你喜欢了的人就只能属于你一个,她不能和其他男生太亲近,也不能不在乎你的感受,不能像朋友一样相处,而是要更亲密,且只能与你一个人。再后来,我以为喜欢是有个人可以在背后默默支持你,你去图书馆她也去;你去听讲座她也去,你说你有宏图大志,她会花大把时间帮你打听相关的细节;你说你想要放下一切去旅行,第二天她就帮你准备好了行囊。而现在,我倒觉得喜欢变得简单起来,尊重你所爱好的,保留她所拥有的,那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