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幕三场抒情叙事诗体讽刺剧式哲理小说(第4/9页)

首先,通俗小说不是“不严肃小说”。

中国著名小说家邓友梅在法国被问及最喜欢哪位法国作家时,答曰“巴尔扎克”,法国朋友说:“哦,那是我们法国的通俗小说作家。”邓友梅不禁吃了一惊。巴尔扎克在中国读者的心目中,是最为“严肃”的文学大师,而在法国却被视为“通俗小说作家”,难道说他的作品“不严肃”么?法国朋友毫无这个意思,法国人一样非常尊重和仰慕巴尔扎克,看一看罗丹那尊气韵沉雄的雕塑(19),就可知道巴尔扎克在法国艺术界的分量。

但法国人仍然确切不疑地称之为“通俗小说作家”,这说明,在他们的概念里,通俗不通俗,与严肃不严肃,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通俗小说可以是严肃小说,通俗小说家可以是严肃文学大师。

在我们中国,整个小说一开始就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小玩意儿”。最早出现“小说”一词的,是《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意思是“粉饰浅识小语以求高名,那和明达大智的距离就很远了。”(20)“小说”这个词一出现,就是指“不合大道的琐屑之谈”。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段话一向是最为小说家恼恨和忌讳的,因为它把小说家描述成了无事生非的长舌妇。小说在中国一出生,就与“不正经”,“不严肃”毗邻而居,此后不论如何有出息,都很难光宗耀祖,永远与“不正经”,“不严肃”有瓜田李下之嫌。

在中国数千年的等级社会中,文字和人一样,是被划分为三六九等的。最高等的文字叫做“经”,经典的经,经世致用的经,经天结地的经。那不是一般人所能写的。所谓四书五经,十三经,一般人只能仰慕学习,背诵体会,作为人生指南。那是圣人所写的精神法律,如果违背了其中的教义,叫做“离经叛道”。我们翻译外国的高等宗教著作时,也相应地称之为“经”,如佛经、《圣经》、《古兰经》。其中佛经又称藏经、三藏经、大藏经,分为金刚经、坛经、般若经、法华经、华严经等,它们本来也是凡人所撰写,但一戴上“经”的皇冠,就仿佛变成了仙人的遗墨。次于经的文字叫做“传”,还有“笺”、“注”,即注释经文、阐明经义的文字,如果说经是教科书的话,那么传、笺、注就相当于讲义和“教参”。后来又有解释这些讲义的文字,叫做“疏”或“正义”。总之它们都是附庸在经的周围的“圣贤文字”,拥有至高无上的“话语霸权”。从事这些活动的文人,都有希望成为圣贤。时至今日,干这种活的人仍然自以为是天下最有学问的人,因为他知道“回”字有四种写法以及“歹”就是“坏”的意思。不能进入“追经族”的,可以进入“追史族”。“史”也是一种具有神圣意义的文字,也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写的。司马迁为什么能够忍辱偷生?因为他要写一部“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皇皇大著《史记》,“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因此才“就极刑而无愠色”。(21)文天祥为什么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因为他认识到“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旦与“史”发生了关系,就等于进入了永恒者的行列,因此“名垂青史"也成为中国人的至高理想之一。次于“史”的,是一般的文章,虽无神圣的光圈,却也高雅端庄,道貌岸然。文章可以用来写奏折,考科举,是“学而优则仕”的重要手段。“诗”的地位略逊于文,但也可以登大雅之堂,猎风雅之名,属于正人君子的雅好。诗以下是词,名声便有些不大好听了。所谓“诗庄词媚”,是含蓄的评价,说白了是“诗妻词妾”,词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好写词的陛下都是亡国之君,柳永因为是词坛领袖,所以皇上就不许他做官,说道:“且去填词。”苏东坡、辛弃疾这样的大文豪,也是用词来发泄自己那些非正统的、自由化的情感的。比词更下的是曲,好比是妖冶无礼的婢女,正人君子对之是非礼勿视的,只有关汉卿之流的“浪荡文人”才乐此不疲。比曲更低级的,压在最底层的才是小说。如果说唐传奇、《聊斋志异》一类的文言小说还能够攀附一点风雅的话,那么宋元以后产生的白话小说,在正人君子看来,就完全是诲淫诲盗的文字垃圾。这种情况直到晚清才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