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幕三场抒情叙事诗体讽刺剧式哲理小说(第3/9页)
现实的中国不是革命好不好的问题,正如对于病人来说不是动手术好不好的问题。当我带儿子去医院打针,儿子在疼痛之下大声哭骂,并对那慈善的白衣天使产生了切齿的仇恨时,我能说些什么呢?我只能设想,在我们给人们打针时,尽量打得轻柔些。世上想做王维、陶潜的人一定很多,我不一定非要早早加入这座精神养老院。在后记中,我说过想生活在1921年做任何一种人,只是没提到学者。因为我正在“学者”的路上走着。不能把自己的生命与自己的职业区分开来是不幸的,我认为越是“学者”,就越应保持对“学者”的警惕和批判。
一般认为这一百年的文学,功利性比较强,所以必然损害“审美”。我不这样看。我认为审美价值的髙低与功利性的大小没有必然关联。我是从一个百年文学审美价值的热爱者变成一个百年文学史的研究者的。直到今天,《女神》、《雷雨》仍令我百读不厌,《红岩》和《青春之歌》仍令我热泪滚滚。抛开文学作品的社会学判断,回答它们为何能感人肺腑,我认为也是文学史研究的任务之一。尤其是切片观察,只写一年,我觉得是有可能做到的。所以我在书中适当注重了具体作品的艺术分析,并把这分析与全书的思想线索做了适度的缝合。
然而,无论对自己写的这一本,还是整个总系,我都觉得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处。这不尽如人意处,我觉得也是现阶段无法克服的。因为说到底,无论文学也罢,社会也罢,我认为当今的最大问题,还是“谁主沉浮”?
通俗小说的概念误区
我们每天接触的东西,每天说出的名词,往往是我们最不会解释的。我们可以解释非常复杂的术语、专名,比如遗传基因、洲际导弹、上层建筑以及英特纳雄耐尔。但是我们解释不了什么是桌子,什么是天,什么是红,什么是酸,什么是梦,什么是圆。好在大多数我们解释不了的东西,并不因为我们不能解释就不被我们掌握。正因为掌握是关键的,解释是次要的,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并不十分在意是否能够解释一个具体事物。比如我们虽然说不好什么是桌子,但我们起码知道什么不是桌子。在否定性的排除中,我们自信有掌握事物的实践能力,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才不会走入误区。
但是正因为每个事物除了客观存在的“本身”之外,还有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在现代语言学中又被分为“能指”和“所指”,而人类又恰恰是语窜的动物,他的最大本事就是依靠掌握语言来掌握世界,所以人类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搞乱了语言和世界的关系,用术语说是搞乱了能指和所指的关系,发生了“编码错误”和“程序误读”。所以人与人之间才会有那么多的误解、隔膜、争吵、、辩论。而可笑的是,大多数的辩论争吵是没有实际价值的,他们所争所吵的只是11能指”,与“所指”无关;只是语言,与世界无关。就像鲁迅在《理水》中讽剌的,学者们用渊博的学识证明大禹只是一条虫,而大禹的“所指”正在领导民众疏浚江河,三过家门而不入……如此看来,“名不正”虽然“言不顺”,但并不妨碍“事必成”。说到通俗小说,学者们尽管可以列出八百六十二种概念,但并不能使实际存在的通俗小说发生增减或质变。学者的“正名”只是为了学者的“言顺”而已,所谓“误区”也只是学者的滑铁卢,决不敢让作家作品削足适履,胶柱鼓瑟。故此,我们在探讨和划定我们的论说范围时,首先不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地宣布,通俗小说的概念应该是一二三四甲乙丙丁ABC。我们不妨从探讨通俗小说不是什么开始,知道了不是什么之后,就算说不出概念,说不出定义,说不出“能指”,也不妨碍我们抓住“所指”,抓住“本身”。仿佛警察叫错了罪犯的名字,但捉的确实是案件的真凶。这样,我们所描述的“通俗小说”,就在“什么不是通俗小说”中概了它的念,定了它的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