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午(第8/14页)
在大学里,我选修了拉丁文,有一天我学到了拉丁文中“离婚”这个字。原来,我一直以为离婚的词根来自于“分割”,其实,这个词的词源是“改道”。
我觉得很有道理。所有的离婚都是“改道”,把你从熟悉的生活道路,改道到另一条陌生的路上,把你从你以为你需要的事情中带走,然后让你的生活陷入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中去,比如说,讨论妈妈的束腹裤和她该不该再婚的问题。
鸡仔的选择
我想和你分享一下我大学生活中的两天,因为那分别是我大学生活中的最高潮和最低点。最高潮发生在我大学两年级,秋季开学以后。那时候,我还没有加入学校棒球队,所以还有时间在校园里结交朋友。中考过后一个周四的晚上,学校兄弟会的一个朋友搞了一个大派对。派对上,灯光很暗,人很挤,音乐很响。旋转的灯光把人人照得光怪陆离。我们大声笑着,嚷着,举着装满啤酒的塑料杯不停干杯。
不知什么时候,有个梳着小辫的长发男子跳到一把椅子上,开始和着音乐,装模作样地弹吉他、对口形——那是一首杰佛逊·艾普林的歌——很快,派对成了一个演歌会。我们纷纷开始在放唱片的纸箱翻寻,看有什么可以用来表演的歌。
我也不知道那些纸箱子里的唱片究竟是谁的,但我突然看到了一张很奇怪的唱片,我招呼朋友们说,“嗨,看哪。这里居然有这张!”
就是那张妈妈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经常放的鲍比·达林的唱片。唱片封套上他穿着白色的燕尾服,头发又短又整洁,让人都觉得替他有些尴尬。
“我知道这首歌,”我说,“歌词我都能背下来!”
“上台去唱啊,”一个朋友说。
“放这首,放这首,笨蛋啊,”另一个人说。
我和朋友们围住了唱机,把指针放到“有重要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这首歌上。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每个人都傻掉了,因为这显然不是摇滚乐。突然之间,所有的目光都落在了我和两个同伴身上。他们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很尴尬,然后他们晃动着屁股,手指向我。我倒是感觉很放松。我想,管它呢!所以当鼓声和小号奏出的音乐通过扩音器、充满了整个房间的时候,那些烂熟于心的歌词便很自然地从我的嘴里唱了出来。
独自一人,走在街头;独自一人,参加派对
无论何地,你独自一人,突然意识到,
你在看着他的眼睛,突然意识到
是不是什么重要的事要发生了?
我打着响指,就像是斯蒂芬·艾伦的演出里出场的情歌艺人那样。突然间,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闹了起来。“耶,干得好,小子!”我越来越放松,做出了各种令我自己都匪夷所思的动作来。我想,大概没有人想到,我能够唱这样一首甜得起腻的老歌。
不管是什么原因,等这出戏结束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使劲鼓掌,朋友们推搡着我,我们打闹成了一团。
我就是在那一晚认识凯瑟琳的。所以那一天就成了最高潮。她和几个朋友看了我的“表演”。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心里就打了一个颤——尽管那一刻我还挥着我的手臂,嘴里还假装在唱着歌,可心里不由地一颤——她穿着一件无袖的粉红色棉布小上装和紧身牛仔裤,涂着草莓色的唇彩。和着我“唱”出的鲍比·达林的歌,她调皮地打着响指。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如果那一晚,我不是那样丑态百出地耍宝,她会不会看我一眼。
“你是从哪里学会这首歌的?”我从啤酒桶里给自己倒啤酒的时候,她走上来问我。
“噢,我妈妈,”我回答。
我感觉自己像个傻瓜。谁会和一个女孩子的对话是从“我妈妈”开始的呢?但她好像挺喜欢我的回答的,反正,我们的交往就是这么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