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 一场大热闹(第4/5页)
惠登就回到他的藏身洞里去了。菲茨斯蒂芬却还留在柯顿太太那儿没走。可怜的女人,她现在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而且她知道的事情又都是她不赞成的。她是在劫难逃的了,因为菲茨斯蒂芬最近的一段段亲身经历无不证明了一条:要防备人家泄漏秘密,最妥当、最保险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莱格特一案的作案经验告诉他:如果他能让柯顿太太留下一份自白,对种种疑点作出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解释——尽管都是不太符合事实的解释——那他的处境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柯顿太太对他的意图有所察觉,不愿意被他利用来达到他的目的。她虽然最后还是写下了他要她那么写的自白,但是时间已经拖到第二天上午很晚了。菲茨斯蒂芬自己交代了这份自白最后是用怎样的手段逼出来的,那可真是令人不忍卒听,不过他终于还是弄到了手,东西一到手就把她扼死了,他这里刚刚完事,在外搜索了一夜的那女人的丈夫也到家了。
菲茨斯蒂芬出后门逃走了——看见他从柯顿家出来的那两位人证起初也没当回事,是直到后来在报上看到了他的照片,才又想起而出来作证的。他随即就到旅馆里来找到了我和弗农。他跟着我们一起去了惠登在钝岬南边的藏身洞。他是了解惠登其人的,知道这个脑筋迟钝的家伙见到了他这第二次背信弃义会产生怎样的反应。他知道,柯顿也好,菲尼也好,要是出于无奈而打死了惠登的话,是决不会感到遗憾的。菲茨斯蒂芬相信他的运气是错不了的,赌徒的所谓中彩几率是低不了的。万一不行的话,他打算就在跳出船去的时候故意绊一跤,装作自己手里的枪不慎走火,把惠登打死。(他记得自己把莱格特太太收拾得有多干净利落)干出这样的事来他也许会受到责备,甚至会受到怀疑,但是要办他的罪,那是什么罪也安不到他头上的。
他又一次走了运。惠登看见菲茨斯蒂芬跟我们在一起,气得七窍生烟,拔出枪来就要打死他,结果却死在我们的枪下。
菲茨斯蒂芬这个疯子就是这样,他自以为精神很正常,就刻意要去做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结果竟让他得了手。本来他还背着好几条罪名,后来一条也没有提出起诉。他被送进了纳帕的州立精神病院。一年以后就给放了出来。我看精神病院里的管事人员之所以放他,倒不见得是认为他的病已经治好,而是觉得他已经根本成了个废人,再要去作恶也不可能了。
我听说阿罗妮亚·霍尔东后来带他去了普盖特湾里的一个岛上。
他受审时,阿罗妮亚也出庭作了证。是被告方提出的证人,她自己倒没有受到什么指控,并未被立案审理。她丈夫和菲茨斯蒂芬企图杀害她未遂,这实际上就已经替她从罪犯的名单里剔除了。
我们始终没有找到芬克太太。
汤姆·芬克拿炸弹炸了菲茨斯蒂芬,得在圣昆丁监狱里待上五年到十五年。他们两个,现在谁也不责怪谁了,倒是在证人席上互相为对方打掩护。芬克自称他所以要炸这个炸弹,目的是要为他的“拖油瓶”儿子报仇,可是这话谁会相信呢。他早就在想方设法制止菲茨斯蒂芬的活动了,菲茨斯蒂芬这样闹下去,总有一天会坏了事,害得大家都倒霉的。
芬克上次从拘留所里一放出来,就发现自己背后有人盯梢,他觉得被人盯梢虽然是件犯愁的事,却也可以借此而化不安全为安全。那天晚上他竟然反盯梢得手,瞒过米基溜出后门,寻到了制造炸弹的材料,又回到住处,干了一晚上,把炸弹赶制了出来。他来告诉我那个情况,无非是为了来凯萨达可以有个正当的理由。那炸弹不大,外壳是个铝质的肥皂盒子,外面包了张白纸,他跟菲茨斯蒂芬趁握手的时候一个给,一个接,要瞒过我的眼睛是一点都不难的。菲茨斯蒂芬以为那是阿罗妮亚给他的东西。冒了那么大的风险派人送来,一定是紧要之物无疑。他又不能不接,不接的话就会引起我的注意,他跟芬克之间的关系也势必就会露了馅。他就把东西藏在手里,一等我们出了房门,就打开来看——等到苏醒过来,人已经在医院里了。汤姆·芬克以为自己是天衣无缝的,有米基可以证明他从出了拘留所起就一直由他盯着、寸步未离,又有我可以证明他在爆炸现场并没有什么可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