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8/11页)
所以我心里七上八下,犹豫不决。并不是在犹豫是否该跟她去,这由不得我来决定,因为我非去不可,但至于我指望得到什么,我得经历什么,以及我的分内得提供些什么,我们得去哪儿,我都一无所知。这事我无法对任何人讲个明白。我试过了。咪咪,她本该是我最意气相投的朋友了,可在这件事情上,她是我最难对之启齿的人。她一点也不喜欢我说的,说,“刚才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呀?”她非常不情愿相信我说的我在恋爱中;她颦眉蹙额,扬起了两条本已上翘的眉毛。当我详细对她说明情况后,她便看着我的脸大笑起来。“什么,什么,什么!你要到阿肯色州去搞只老鹰?老鹰?你说的不是鹫鹰吧?”出于对西亚的忠心,我没有笑;虽然这次旅行有点怪,让我十分担心,但是咪咪没能劝服我。“你从哪儿找到这么个妞儿的呀?”
“咪咪,我爱她。”
这使她再次走近我,朝我仔细看了一眼,她看到我的态度是很认真的。咪咪对爱情十分认真,她不相信会有那么多人这样对待它。因而表情严肃地说,“当心别惹上麻烦。你为什么要辞去工作?格兰米克对我说,你做个工会组织者很有前途。”
“我不想再干了,阿瑟可以顶替我。”
她似乎认为我对阿瑟有点失敬,便说,“别说傻话了。他得完成那些翻译工作,他正在埋头苦干;那篇论诗人和死亡的文章也只写了一半。”接着,她又跟我讲起,为什么必须让诗人来操办丧事。阿瑟就安排住在我房间里,而且他已经在我床下的那只旧箱子里,发现了那套被火烧过的、艾略特博士编的古典名著丛书,并请求我准许他代为保管。书上既然盖有“W·艾洪”的印章,即使不愿意,我也很难开口拒绝。他当时正在治疗淋病,咪咪在精心看护着他,对于其他人则只能捎带着照顾一下而已。
给我妈解释我要远行,这很容易。当然,我没有必要告诉她很多情况,只说我跟一位年轻小姐订了婚,她得去墨西哥,所以我也跟她一起前往。
妈虽然不再在厨房里操劳,但手上的刀痕依然存在。也许那些一条条的黑线将永远留在手上。她的肤色还是那么柔和,但她的眼睛却越来越看不清了,而且她的下嘴唇也愈来愈不听使唤。我想,我说的是什么对她无关紧要,只要我说话的语气别引起她担忧就行。她所注意的就是这个。我正是春风得意,衣着华丽,精神焕发,这怎么会引起她担忧呢?如果说这种情感上的主要联系如死亡之索,最终是不牢固的,但至少现在我感到它是欢快的纽带;如果说这是一种幻觉,它决不会有这般真实和美妙。我否认这是幻觉,除非任何真切生动的东西都是不真实的。不,我决不承认这一点。
“他像西蒙的妻子一样,是个阔小姐?”
我想她也许把西亚当作露西·麦格纳斯了。
“她不是夏洛特家的,妈。”
“好的,不过别让她把你弄得不快活,奥吉,”她说。我相信,这话背后的含意是,要是西蒙没有帮我物色,而是我自己选的,我妈就认为我极有可能像她一样,把自己弄到一个十分糟糕的境地。我没对她提起要去打猎的事,可我不禁想到,夏甲的儿子[7]迟早都免不了要去捕猎野兽的。
我问起西蒙的情况。我只是从克莱姆·丹波那儿知道了一点他的最新消息。克莱姆说,他曾看到西蒙在德雷克萨大街上跟一个黑人打架。
“他买了一辆新的凯迪拉克牌轿车,”妈说,“他来带我坐过一次。啊,棒极了!他一定会成为一个阔佬的。”
听说他事业成功,我心里一点也不难受。哪怕他是勃艮第公爵,让他青云直上,去享受他的荣华富贵吧。可是我得承认,一想到西亚也是一个女继承人,我就压抑不住内心的得意。我也不想假装我能压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