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1/17页)

钱花光了,佩迪拉带我去他的住所吃晚饭。这儿比我们刚才离开的那套房子还要空荡无物。那儿至少还有旧地毯、旧软椅,以及心灵手巧的女孩子的小摆设,可是佩迪拉跟几个年迈的女亲戚住的麦迪森街附近的这座大铁路公寓里,简直是空空如也。一间屋子里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另一间屋子里除了放在地板上的床垫便一无所有。有几个老太太坐在厨房里做饭,扇着炭火,她们肥胖臃肿,动作缓慢,死板的脸上毫无表情,佩迪拉对她们甚至连话也没说一句。我们喝了有碎肉沉在碗底的汤,吃了用餐巾包着的送上来的玉米饼。佩迪拉匆匆吃完便先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餐桌旁。等到我去看他是怎么回事时,发现他已躺在床上,一条军毯一直盖到脸上,只露出尖尖的鼻子和向后梳的头发。

他说:“我得睡一会儿,明天第一节课就有个测验。”

“你准备好了吗,曼尼?”

他说:“这玩意儿要么很容易,要么根本不行。”

这话一直留在我脑子里。因此我在电车上还想着。太对了!

要么很容易,要么根本不行。人们发疯似的拼命想克服困难,因为他们认为困难是干正事的标志。于是我决定验证一下这种说法,先从试验偷书开始。如果干来容易,我就离开那狗俱乐部。要是我能捞到像佩迪拉一样多,那就相当于纪尧姆付给我工资的两倍,那就可以开始攒钱供作上大学的学费了。即使干来容易,我也不想以偷书为业,这只不过给自己的好事开个头罢了。

于是我开始干了。起先,紧张得简直让我受不了。得手后走到大街上,我感到恶心,直冒汗。我偷的是一本厚厚的乔伊特[14]著的《柏拉图》。但我严格要求自己完成这项试验。我按照佩迪拉对我说的那样,把这本书存进伊利诺斯中心车站租金一角的存物箱,接着立即去偷另一本书。后来我进步很快,干起来变得非常冷静。困难的时刻并不在走出书店,而是在拿起书夹在腋下时。不过后来我感到比较自在了,深信万一被人拦住时,我能为自己作出解释,笑着说这是粗心大意的错误,用花言巧语使自己得以脱身。佩迪拉告诉过我,暗探决不会在店里抓人,要等你走到街上时才抓你。不过,要是在百货公司里,我就头也不回地走向另一个部门——卡森·皮瑞的男鞋部、马歇尔·菲尔德的糖果部或地毯部。我从未想到要扩大我的偷窃范围,去偷别的东西。

我比原定计划提前辞去了狗俱乐部的工作。促使我这样做的,不仅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偷书本领有了信心,而是突然染上了读书瘾。我躺在自己的房间里潜心读书,如饥似渴的吞噬着每一行、每一页。有时候,我竟舍不得把书给预订它的那个客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所感兴趣的只有读书。我的感觉是有个活蹦乱跳的东西被赶进了饥饿感的罗网之中,我要用网把它拖上来。当佩迪拉来到我房里,看到那一摞摞早该脱手的书时,非常恼火,大发雷霆。把书留着是很危险的。要是他限制我只偷数学、热力学、机械学之类的书,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我身上没有克勒克·麦克斯韦[15]和麦克斯·普朗克[16]那样的细胞。可是他交给我的订单尽是有关神学、文学、历史和哲学方面的书籍。我为神学院的学生偷了兰克[17]著的《教皇史》和萨尔皮[18]著的《特伦托会议全史》,或者布尔克哈特[19]著的或梅尔兹著的《十九世纪欧洲思潮》,这书我正在潜心阅读。佩迪拉就为梅尔兹的这本书对我大动肝火,因为这书我得好久才能读完,而历史系的一个人正向他催要这本书。“你可以用我的借书证到图书馆去借。”他说。但这毕竟有些不同,我想,就像吃你自个儿的饭,味道是和别人赏给你吃的不同的。即使热量的卡路里完全相等,但人体吸收起来也许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