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7/10页)

“片场出了点儿问题,”茉莉·弗兰德斯这天早上对克劳迪娅·德·莱纳说,“是安提娜·阿奎坦内。大家都担心因为奥斯卡的袭击她不会回来接着拍片子了。邦茨要你去片场。他们希望你能跟安提娜谈谈。”

克劳迪娅是跟厄内斯特·维尔一起到茉莉的办公室来的。“这边一收工,我就给她打电话。”克劳迪娅说,“她不会的。”

茉莉·弗兰德斯是混娱乐圈的律师。在这个遍地是可怕人物的城市里,她是电影界最让人望而生畏的法律大鳄。她热衷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而且几乎屡战屡胜,因为她既是个优秀的演员,又熟谙法律条文。

从事娱乐业法之前,她是加利福尼亚州首屈一指的辩护律师。她从毒气室里挽救了二十个谋杀犯,他们因为不同级别谋杀入狱,但是判得最重的也只是坐上几年牢而已。可是她的神经撑不住了,她转向了娱乐业。她常说,这个地方虽然没那么血腥,但是罪犯更多,也更狠。

现在,她专门为大导演、当红影星和一流编剧代理。奥斯卡奖典礼第二天早晨,她最喜欢的客户克劳迪娅·德·莱纳来到了她的办公室。和她一起的,是正与她合作的编剧,著名小说家厄内斯特·维尔。

克劳迪娅·德·莱纳是老朋友了,虽然她是弗兰德斯最无关紧要的当事人之一,但两人的关系却最为亲密。所以,当克劳迪娅问她能不能代理维尔时,她答应了。现在她后悔了,维尔的麻烦她解决不了。而且,她不喜欢这个人,通常情况下她连凶杀案的当事人也会尝试着喜欢。眼下的情形,要把这个坏消息告诉他,这让她有一种罪恶感。

“厄内斯特,”她说道,“所有的合同和法律文件我都看过一遍,你坚持起诉罗德斯通已经没有意义了,唯一能拿回这些权利的情况是:你在版权过期之前——也就是五年之内——死了。”

厄内斯特·维尔十年前曾是美国最炙手可热的小说家,评论界对他一片褒扬,他拥有无数的读者。罗德斯通电影公司买下了一本小说里某个角色的使用权、买断了相关权利,拍成电影之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两部续集也挣了大钱,于是电影公司又追加了四部续集。不幸的是,维尔在第一份合同里就把角色和标题“在任何地方,任何已知或未知娱乐手段的使用权”卖给了电影公司。对电影界尚未有影响力的小说家来说,这就是标准合同范本。

厄内斯特·维尔老是一副苦大仇深的别扭样。这是有原因的,虽然评论界仍然推崇他的书,公众却不愿再读了。还有,他才华横溢,生活却是一团糟。过去二十年里,他老婆带着三个孩子离开了他。好不容易有一本书成功搬上了大银幕,却被一次性买断了,而电影公司能在未来几年赚上好几亿。

“这怎么解释?”维尔说。

“合同写得很清楚,”茉莉说道,“工作室拥有你的角色。只有一个空子可钻——版权法有规定,如果你死了,你作品的一切权利由你的继承人取得。”

维尔头一次露出了笑容:“赎回来呢?”他问。

克劳迪娅插嘴问道:“得多少钱?”

“公平交易的话,”茉莉说,“是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如果他们再接着拍出五部片子,其中没有太烂的,全球总票房差不多有十亿。所以大概是三到四千万。”她顿了顿,哂笑着说,“你要是死了,我能给你的继承人达成一笔更可观的交易。这等于把枪抵在他们脑袋上了。”

维尔说:“给罗德斯通的人打电话吧,我要跟他们见面,我要告诉他们如果不算我一份,我就自杀。”

“他们不会信的。”茉莉说。

“那我就真自杀。”维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