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我就是约翰·高尔特”(第42/46页)

“如同人不能脱离身体而活,权利如果不能保证人得到应得的一切——思考,工作,留住成果,也就是留住财产的权利——就不是权利。现代的物质神秘主义论者们用虚假的‘人权’换去了你的‘财产权’,就好像人没有了它照样能生活一样,他们是在可笑地孤注一掷,企图使灵魂替代身体的理论复苏。只有鬼魂才能在离开物质现实的情况下存在;只有奴隶才会在无权问津自己劳动成果的情况下劳作。认为‘人权’高于‘财产权’的理论只不过是在强调某些人有权占有别人的财产而已;既然能干的人从无能的人那里得不到任何东西,那就意味着无能之辈有权占有强者,并让他们去当牛作马。如果有谁是如此理解人和权利,那么他就不配被叫做‘人’。

“财产权来源于因果规律。所有的财产和各种形式的财富都是人们的头脑与劳动的产物。凡事不会无缘无故,财富也不可能失去它的来源:人的智慧。你不能对头脑用强:有思考能力的人不会接受强迫;接受强迫的人也只能在奴役的皮鞭下勉强度日。要想得到用心血创造出的产品,你只能是遵照它主人的要求,通过交换并得到允许。除此以外,任何针对人的财产做出的规定都是强盗逻辑,不管强盗是如何人多势众。强盗是只顾眼前、一旦猎物被吃光就只能挨饿的野蛮人——正如你相信只要政府规定抢劫合法,反抗抢劫非法,罪行就能‘行得通’一样,在猎物耗尽之后,就饿肚子了。

“政府唯一应该做的是保护人的权利,就是说:保护他不受暴力的侵犯。政府应该只是一名警察,充当人自卫的化身,并且只有在对付首先动武的人时才能以牙还牙。政府的正确职能仅限于:作为警察,保护你不受罪犯的侵犯;作为军队,保护你不受外敌的入侵;作为法庭,用客观的法律和理性的规则去平息纠纷。但是一个对善意的人首先用强,对被缴械的受害者暴力镇压的政府,就是意在灭绝道德的恶魔的机器:这个政府颠覆了它唯一的道义目的,从一名保护者变成了人的死敌,从一名警察变成了有权对被剥夺了自卫权利的被害人施行暴力加害的罪犯。这个政府把道德改成了这样一种社会规矩:只要你的势力比别人大,就可以对他为所欲为。

“只有畜生、傻瓜或逃犯才愿意用这样一种方式生存,才会愿意开出一张空头支票,买下其他人的生命和头脑,才会相信别人有权随时将他遗弃,相信多数人的意愿不可抗拒,势力和人数可以取代正义、现实和真理。我们这些具有思想的人是公平交换的商人,不是奴隶主,我们既不接受,也从不开空头支票。我们从不与任何一种违背客观的形式为伍。

“在蛮荒时期,人们过了太久没有客观的现实概念,相信自然操纵在不可知的魔鬼手中的生活——思想、科学、生产一概都不可能。只有在人们发现自然是一个坚实而可以被预料的绝对现实时,他们才能依靠他们的知识,选择他们的道路,筹划他们的未来,并且慢慢地走出了洞穴。现在,你已经把现代化的产业,连同它的庞大精确的科学体系,拱手交还给了不可知的魔鬼势力——那个由躲在暗处、丑陋无比的官僚们形成的肆意妄为、难以估摸的势力。农民如果对丰收无法做出判断,不会投入整个夏天的精力。可你却希望那些至少要做出十年的规划、靠几代人的投入、信守着百年和约的工业家们蒙在鼓里,继续工作和生产,而他们的付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随便哪个官员的随便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给彻底粉碎。浪子和苦力过的是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人越有头脑,打算得就越长远。鼠目寸光之辈只会满足于流沙危楼,赚一笔就跑。志向远大者则不会如此。同样,只要他知道那些碌碌无为的蠢材们是在操纵法律,对他加以束缚和限制,阻碍他的成功,他一旦奋起反抗并取得成功,他们就会霸占他的所得和发明,那么,他就不会呕心沥血地致力于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