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第5/5页)

苏:所以看来,我们已经似乎发现到了:一般人关于美的东西以及其它东西的平常看法,游动于绝对存在和绝对不存在之中.

格:确实是的.

苏:但是在前面我们已一致同意:假如我们找到了这类东西,它应该被说成是意见的对象,而不应该被说成是知识的对象;这种东西游移于中间地区,且为中间的能力或官能所了解.格:对的,我们同意过.

苏:所以,那些只看到许许多多正义的东西,许许多多美的东西,许许多多其它的东西的人,虽然有人指导,他们也一直不能看到美本身,正义等等本身.关于他们我们要说,他们对一切都只能有意见,对于那些他们拥有意见的东西谈不上有所知道.

格:这是肯定的.

苏:反之,关于那些能看到每一事物本身,甚至永恒事物的人们,我们应该说什么呢?我们不应该说他们具有知识而不是具有意见吗?

格:肯定说他们具有更多知识.

苏:我们不愿说,他们专心致志于知识的对象,而另外一种人只注意于意见的对象吗?你还记得吗,我曾说过,后一种人专注意于声色之美以及其他种种,他们绝对想不到世上会有美本身,并且是实在的?

格:对的,我们还记得.

苏:所以,我们如果称他们为爱意见者,而不称他们为爱智者,我们不会有什么冒犯他们吧?假如我们这样说,他们会对我们生气吗?

格:假如他们相信我的劝告,是不会生气的.因为对真理生气是不对的.

苏:那些专心致志于每样东西的存在本身的人,我们是否必须称呼他们为爱智者而不称他们为爱意见者呢?

格:是的,显而易见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