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8/12页)

他动手剥掉龙虾的一只钳,不忘喝一口果汁,嘴里咂咂作响。

“还有啊,嘿嘿,我曾经在台拉维夫公园里跟一个信东正教的犹太人玩过。”

赛尔波狐疑地扬起眉毛。

“他可是穿戴整齐的东正教徒,耳坠子,发夹,穿着全套装备呢。”

他唱作俱佳,又比又画,笑得前仰后合。

“他帮我吸的时候,耳坠子还会一前一后,转来转去!呵呵!”

“够了!给我闭嘴!”

本杰明不由自主地吼道。这举动太突然了,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困窘。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粗俗的人,没听过这么粗俗的话。他脸红不已,用手捂住耳朵,却又笑出声来。

他做出了选择。

现在,他已经属于这个家庭了。

无论如何,保罗完全无动于衷。他看起来反而兴高采烈。

“完事之后我问他,干了这种事,罪孽会不会从此没完没了。我也知道,‘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2),《圣经》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废话!他说他当然知道啊!问题是他一辈子从没‘躺在床上’跟人搞嘛!他一直都站着嘛!(3)”

保罗随后一阵爆笑,他的笑声是如此具有感染力,连本杰明都不得不努力掩住嘴角的笑意。

“最糟糕的是,他可是玩真的!只要他一直站着,他可以跟所有男人都来上一腿。”

赛尔波靠近本杰明,稳稳地将手放在他的手上,仿佛在告诉他不用担心。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不用一直听他废话啦。”

“没错,赛尔波!”保罗兴高采烈地叫道,“全世界没人比我更会胡侃!”

拉斯穆斯相当快乐,昏昏沉沉地坐在桌边。他的左手边是博户斯人,就是那个刚见面时站起身来,彬彬有礼跟他握手的家伙,拉斯穆斯却忘了他叫什么名字。再就是赛尔波,还有那个怪人,那个穿西装并自称是耶和华见证人的男子。直到现在,拉斯穆斯还搞不懂,他跟保罗到底有啥关系。

正对面是俊美到让人血脉偾张的小骚货班特,他一直试着和拉斯穆斯调情。如果运气好,时机对,今晚两人非干上一炮不可。右边是拉许欧克,除了博户斯男以外,就属这人最无聊。

当然还有保罗,他真是个举世无双的奇人!无时不刻在大吃大嚼,可又总能空出一只手来爱抚拉斯穆斯的背部、颈项,甚至长驱直入大腿内侧。

他就这样在拉斯穆斯身上逡巡,同时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到现在还没人真正向他示爱,搞不好大家都觉得他是保罗的情人,是保罗专程把他邀请来的。

谁知道?搞不好是真的!

也许保罗早已将枪支擦得铮亮生光,准备今晚用结实的大肉棒干翻他。

好吧,拉斯穆斯心想,我会让你“求仁得仁”的。

有那么一会儿,他认真地想,回应保罗最礼貌的方式,应该就是跟着爱抚保罗吧。

他试探性地用手轻抚保罗的背与大腿。

不管怎样,这都称得上是无上的光荣,主人御用的男人啊!拜托!

他对保罗并不特别中意,不过那无关紧要。

没错,他不太想亲吻保罗。这跟他呼吸的气息有关。

但拉斯穆斯也知道,如果保罗真的想要,自己还是会亲吻他的。

如果真有必要的话。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他心想,如果他喝醉了,事情就简单多了。不管是他不想要的保罗,还是他垂涎三尺的班特,都会简单得多。

只要喝醉,这一切就都没关系了。

他聚精会神地想着,喝着香槟,想起在斯德哥尔摩这几个月,自己一直是一头猎物,有意识地出现在猎人的视线内,让对方能够从容又大方地瞄准,射击。

他总是不敢自己选择,非得等到别人来选他,或弃他如敝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