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白额马(第7/13页)
“这把刀子很特别呀!我想,刀上有血迹,它应该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样的刀子吧?”福尔摩斯一边打量着刀子,一边说道。
“是啊,这种刀子就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回答说。
“我也这么认为。刀刃很精致,只有在很精密的手术中才用得上。在下着暴雨的夜晚,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又没把它放在衣袋里,这真让人费解。”
“在他的尸体旁我们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补充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来是放在梳妆台上的,他离开的时候特意带上了。不过,这把刀真不是得手的武器,可是在那种情况下也许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极有可能。那这些纸又如何解释呢?”
“其中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指示信,而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所开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票人写的是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从斯特雷克太太那里我们了解到,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是好朋友,因此,他身上带了这张发票也不稀奇。”
“德比希尔太太真是出手大方啊!”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一件衣服二十二畿尼真是不便宜哦。我觉得这里没什么可查的了,我们去案发现场吧。”
当我们走出起居室的时候,正碰到一个等在过道的女人。她走过来,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起来应该是最近受到了惊吓。
“有他们的消息吗?你抓到他们了吗?”她喘着粗气问道。
“很遗憾,我们现在还没什么进展,斯特雷克太太。不过,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过来了,他会帮助我们的。”
这时,福尔摩斯说道:“斯特雷克太太,我想就在不久前,我们应该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见过面。”
“您一定弄错了。”
“我敢发誓。你当时穿的是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根本没有那样的衣服!”女人强调着。
“原来是这样啊!”福尔摩斯连忙道歉,然后就跟着警长走出去了。没多远,他们就穿过荒原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是金雀花丛,大衣就是在那儿发现的。
“听说,那晚似乎没有风。”福尔摩斯说。
“没有,只是雨很大。”
“既然如此,大衣应该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应该是有人放到那里的。”
“对,一定是人为的。”
“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也就是说,从星期一夜晚起,应该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我们曾经在尸体旁放了一张草席,然后,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我这儿有个袋子,里面是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斯特雷克的一只长筒靴、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亲爱的警长,您真厉害!”福尔摩斯拿过布袋,走到低洼的地方,他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着脖子伏身在草席上。福尔摩斯双手托着下巴,认真检查面前被践踏过的泥土。“这是什么?”福尔摩斯忽然大喊。原来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上面还裹着泥,要是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
“难以想象,我竟然忽略了这点。”警长看起来很懊恼。
“它埋在泥土里当然不容易被发现,我就是刻意在找它,所以能看到。”
“怎么?难道您已经有了想法?”
“我想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对照,又爬到坑边,慢慢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前进。
“恐怕这里没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周围一百码以内我都认真检查过。”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站起身说,“既然这样,我想我也没必要再检查了。不过,在天黑之前,我很想在荒原上再看一看,也许明天我对这里的地形就会熟悉很多了。为讨个吉利,这块马蹄铁就暂时放在我的衣袋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