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抉 择(第20/26页)

“作为一位政治学教授,在我来看,女权主义就是坚信法律面前性别平等。”

“这我当然知道,”你说,“所以我的论文到底哪里不对?”

“问题在于,性别是客观存在的,”她说,“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法律必须承认这一点,否则法律就不公平。”

“好吧,”你说,“你课后把我留下,有什么事吗?”

“你还没有进一步问我,”她说,“作为一名女性、一个人,在我看来什么才是女权主义。”

谁他妈在乎这个?你心想。

“那就是每个女性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旁人不必认同你的选择,阿维娃,但你有作出选择的权利。艾伯丝·莱文也有选择的权利。别指望旁人为你奔走呼喊。”

你竭力控制自己不翻白眼。

“我希望你能重新思考一下你的论文。”她说。

过了一个星期,你选择了退出这门研讨课。

你想留下这个孩子,即便这样做有违常理。

你没指望旁人为你奔走呼喊。

你必须改变自己的生活。

时间紧迫。你还有七个月的时间改变自己的生活。

你需要一份工作,但你在网上早已臭名远扬。无论你搬到哪里都不够远。

你可以留在家里,让父母养活你和孩子。但这个孩子将是“阿维娃·格罗斯曼的女儿”,谁忍心让一个孩子从一出生就背负坏名声呢?

你可以重返校园,但那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就像你对乔治说的那样,到最后你依然是“阿维娃·格罗斯曼”。

问题在于你的名字。

假如你留在家里,翻到第162页。

假如你改名,翻到第164页。

——164——

网上什么都有。人们能搜到与你有关的事,但你能搜到任何事物,这样也算不失公平。你在谷歌搜索“合法改名,佛罗里达”,不到五分钟,你就查到了你需要的一切信息:办理时长,你要去什么地方,费用是多少,需要哪些文件。

你付钱作了一份背景调查,证明你没有犯罪记录。顺便说一句,你的确没有犯罪。

你到警察局去录了指纹,又签名作了公证。

你向法院提交了改名申请表。

工作人员把你的文件通读了一遍,她说:“看来都符合要求。”

“没了?”你说。

“没了。”她说。队排得很长,她并不在乎你是谁、做过什么事。她只在乎你的表格填得对不对——填得都对。你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对体制、对政府的感激之情。

尽管如此,你依然半是担心有人会阻止你。你担心媒体会出现。并没有人出现,或许已经没人在乎你了。你毕竟不是汤姆·克鲁斯。你不是声名远播,而是臭名远扬,也许一旦臭名远扬的人不再做臭名远扬的事情,人们就会对他们丧失兴趣。

工作人员为你安排了听证会时间。

没有人反对你的申请,于是听证会取消了。

你改了名字。

你叫简·扬。

翻到下一页。

你找外婆要钱。你知道她一定会给你,但这种做法依旧让你厌恶自己。

她又瘦又小,比你母亲更加瘦小。她比一个孩子大不了多少。你拥抱她的时候,感觉自己几乎要将她压碎。她穿的裤子系着细腰带,平底鞋包了跟。她的打扮一向如此。一条爱马仕围巾,一只香奈儿菱形格纹手袋。她用的东西做工上乘,选购时也花过一番心思。一旦选中,就会悉心打理。麂皮鞋子用刷子清理,项链包裹在纸巾里以免打结,手袋有专门的收纳袋,不用的时候则塞满卫生纸保持外形。你想起曾在外婆的衣帽间里度过的那些愉快的下午。“当你身无长物时,我的阿维娃,就要学会打理物件。等你生活富足时,就要做好准备,某天你可能会再次一无所有,”她常说,“打理好,就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