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步(第3/10页)
“那确实是段有趣的旅程,尤其是过了威尔特希那个地方之后。威尔特希在普兰蒂山脉的一处缓坡上,真是荒凉得很。我还记得,我在那儿吃了极其糟糕的一顿饭,热羊肉和茶,当时就算在阴地里气温也是三位数【5】的。最初的五十公里左右都是很好的碎石路,在这样的路上我骑着马绕世界半圈儿都不会觉得累。不过,过了威尔特希我就走上了一条山间小径,好多时候根本就看不到路,只能任由马自己往前走。没多久,小径向下延伸到一个溪谷当中,穿过了一条小河。沿途的风光具有浓郁的当地特色:桉树随处可见,还有五彩斑斓的鹦鹉。其中有一个地方,整整一个林子的桉树都被环割了树皮,全都跟被漆成了白色一样。那几公里路下来,眼前没有一片叶子,也没有一样活着的东西。这之后,我碰见的第一个活物吓了我一大跳:一匹马从矮树丛里全速冲了出来,上头没有人,马鞍整个翻了过来,马镫叮当作响。我来不及思索,立刻赶着医生的母马去拦截这匹马。后头有个人飞跑过来,刚好在我拦住马的那当口把它牵住了。
“‘谢了,先生。’那个男的大声说了一句。他个头很大,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衣,长着W. G. 格雷斯【6】那样的大胡子,从表情上看却是个十足的恶棍。
“‘出事儿了?’我勒住马,问道。
“‘是的。’他说,皱着眉头,似乎不打算让我再多问。
“‘这事儿还出得不小吧,’我说,‘如果马鞍上的东西是血的话!’
“兔宝啊,我自己也不是什么善类了,可还从来没见过有人像那家伙那样地看我。不过我也回瞪着他,直到他掉开目光、被迫承认倒转的马鞍上确实有血为止。这之后他就变得很老实了,还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我。他的一个同伴被树枝钩住,鼻子弄破了,仅此而已。之后那家伙坚持坐在马上,到后来失血过多,就从马上摔了下去。他们还有个同伴在树丛里陪着他。
“我刚才也说了,兔宝,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样的老江湖,从任何方面来说都不是,我们只从足够要好的朋友那里弄钱。他问我要去哪里,我告诉他之后,他就说从林子里看过去,可以看见山头有一条小河,而我应该离开这条小路,沿着那条小河走,这样可以少走十公里的路,可以提前整整一个小时到伊阿。别笑,兔宝!我开始的时候已经说了,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当然了,所谓的近道其实是绕远,等我和那匹倒霉的母马来到伊阿镇上唯一的一条街道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我正在找银行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套装的家伙从一户人家的阳台上跑了下来。
“‘拉菲兹先生吗?’他说。
“‘您是拉菲兹先生吧。’我微笑着跟他握了握手。
“‘您比预定的时间要晚。’
“‘我被人引错道了。’
“‘就是这样啊?那我就放心了。’他说,‘您知道最近的传闻吗?在威尔特希到这里的路上新出了一帮绿林劫匪——又一个凯利帮【7】!要碰到您的话他们就算是碰到对手了,是吧?’
“‘对手是你才对呢。’我回敬了一句,他住了嘴,看起来似乎很是惊讶。他对我的恭维就已经很莫名其妙了,他的表情则更是蹊跷。
“他把我的皮箱从马背上卸了下来,把缰绳递给仆人,接着说道:‘我怕您会觉得这里条件艰苦,幸好您跟我一样也是个单身汉。’
“他干吗要这么想我当时也没太明白,因为就算我已经结了婚,我也不会这么随随便便将自己的妻子介绍给他的。我咕哝了几句例行的寒暄话,然后他说,等我安顿下来之后,感觉就会很不错,好像我要在他这里蹭上好几个星期似的!我暗自想:‘嗯,殖民地这帮家伙的好客禀性真是无人能及!’我一边惊叹,一边跟着他去了银行的员工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