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李慎之先生(第4/5页)
所以,中国知识界在八十年代有了一道“说真话”的题目。巴金提倡说真话,于是有《真话集》,其实那是小学程度的真话,这种真话用的是记叙文的方式,说的大抵是关于个人的事情,一点回忆,一点感悟。然而,即便如此,事情就已经闹得不得了了,发表时是曾经给开过“天窗”的。但这并不能说明巴金的真话之真有很高的程度,只是说明我们的程度更低,此前只是“文盲”,几十年盲人瞎马的过来罢了。萧乾也说是要说真话,但提出要修改巴金的“要说真话”的说法,加上“尽量”两个字,明显地后退了一步。在关于哈维尔以及别的文章中,李先生恰好也提及说真话。他赞誉王国维、陈寅恪的是“惟真是求”,不与“官学”合流,也不趋时媚俗,“一样以身殉学术而决不向政治权力低头”。真话是分层级的。如果说王陈二位的真话不出学术的范围,那么李先生的真话则是超学术的;“真”的程度很高,这不是中国的知识分子容易做到的,特别在沉寂的九十年代。
几年前,接到北京朋友寄来的李先生的一篇文章,记得展诵时已是黄昏,窗外下着大雨,正所谓“满城风雨近重阳”,读罢颇多枨触。后来想,李先生说的唯是大实话而已,何以有如许力量?因而想及一个语境问题。其实,言说的价值有时并不在言说本身,而在它与语境所构成的关系。就说左拉,他为德雷福斯案件而作的《我控诉》,力量在哪里呢?在道德、良知和勇气那里。因为言说以外的这些东西,正是那个语境所稀有的,所以才有了金子一般的价值。可以设想,如果置换了另一个语境,开放,宽容,还有左拉吗?即使那文字比《娜娜》还要美妙动人,难道便可以于顷刻间动员整个社会来倾听,并且迅速凝聚了正义的声音,犹如《我控诉》的一个强烈到千万倍的回声吗?这就是政治美学。李先生是服膺左拉的,他特别喜欢用“爱国者”称呼左拉,他深知,左拉勇敢地站出来反抗主流,只为自己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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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准说他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李先生则是从集团主义到自由主义。“削肉还母,剔骨还父”。这是一个否定、决裂、弃置的过程,从被迫选择到自我选择,无疑地,这是需要更大的勇气的。
但是,李先生在否定自己的同时否定了革命本身,正如顾准否定直接民主一样,至于何以如此,确实很值得研究。李先生一面反对专制,一面却又反对革命。他看到革命蜕变为专制的事实,比如法国大革命,十月革命,国民党的“国民革命”等等,但是看不到革命作为人民行使自身的权利,是反抗暴政的有效的民主手段之一,惟是肯定宪政建设的主张。他批评鲁迅而推崇胡适,即由此发端。李先生说得很好:“宪法是管政府的”,但是被他忽略的另一面是宪法从制订到实行都是“政府管”的,像国民党这样一个“一党专政”的政府,一个靠“党军”和特务统治支撑的政府,一个制造恐怖与谎言的政府,凭一个胡适和几个宪法学专家就可以把它管起来了吗?这是在李先生那里遭遇到的悖论之一。还有一个悖论,是李先生极力鼓吹西化,反传统,反“国学”,反“亚洲价值”观,但是又不放弃从中国哲学中寻找科学性,普适性,这是可能的吗?
所以如此,除了事物固有的矛盾性以外,大约与李先生过去长期作为“王者师”的经历有关,他晚年背叛自己,努力挣脱自己,却仍然处在急剧转变的过程中。或许,惟其因为地位的局限和矛盾的纠缠,致使李先生这个自称“一直做着‘中国文艺复兴之梦’的人”表现得更真实、更勇敢、更悲壮。
顾准借用鲁迅的题目《娜拉走后怎样》讲说中国革命问题。李先生也是娜拉。在他生命的最后二十年间,出走成了唯一的主题。他终于走了,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然而不幸的是,最后的时刻已经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