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萧郎(第8/13页)
张妙的丈夫当庭痛哭,情绪失控,哭声通过扩音器传到整个法庭,被法官提醒制止。
当法官问及是否为自己辩护时,药家鑫说自己不辩解。
……
小资料:
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严正声明:以上资料来自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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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篇新闻,我真想跳脚骂娘!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故意杀人案,怎么就扯出来个激情杀人了?难道故意杀人还要分个冷静杀人?激情杀人?冷静杀人死刑?激情杀人死缓?死缓两年再花钱在牢里把人买成有期,再过两年买个功劳出狱?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什么叫做激情杀人?我问了几个现实中的律师朋友,人家说自己孤陋寡闻,没听过。我搜了一下,下面是网上的一个资料。
我国刑法中没有激情杀人或者激情犯罪的相关规定,只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所谓激情杀人,就是故意杀人,其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严重的。对这类案件不应以是否激情杀人而量刑,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应当以是否有立功自首表现和被害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减轻从轻判处。
注意这句话:我国刑法中没有激情是杀人或者激情犯罪的相关规定!
我真的想笑!中国的法律还真是奇怪!在很多时候,他跟国际接轨的步伐很快,在很多时候,他又要讲中国国情。至于是什么时候,要看被损害利益的团体是当权者(有钱人);还是普通民众。
既然刑法中没有激情杀人,你们他妈的弄出来个激情杀人糊弄谁?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开车撞伤了人,下车拿到捅死受害者,这叫激情杀人?他十多年接受的教育到哪里去了?他高文化的理智哪里去了?
照你们这种说法,全中国的强奸犯都应该轻判,大家都是激情强奸嘛~!没有谁强奸的时候是冷静的。
还有,因为以前得过三好学生,所以就要轻判?我幼儿园还得过大红花,是不是说明我这一辈子都是乖宝宝?
一个国家的公平与公正,需要很多细节去体现。但是最底线的公平公正,就是司法的公平公正。司法的可人为操纵,必将带来社会矛盾的激化!
没有什么不会不习惯
图片可能无法通过审核,这里详细说明一下。关于药家鑫的杀人案,有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教授,李玫瑾,说药家鑫杀人,属于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
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度,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里有无数神奇的专家教授。
当药家鑫案子发生之后,一切的神奇忽然间展现,如同莎士比亚笔下哈姆雷特文中,摄政王谋杀国王时的天降异象一般。
从律师激情杀人的辩护,到这位李教授习惯性动作的辩解,这让我感到绝望。
这是一个失去了道德和底线的民族,这是一个没有人性和怜悯的国家。按照李教授的说法,药家鑫拿出尖刀刺受害人的八刀,只有第一刀是真实意图,其余七刀,只是弹钢琴的习惯性动作。恕我愚钝,李教授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呢?是不是药家鑫只有第一刀需要负责任,而后面七刀不需要负责任?按照这样来说,第一刀属于伤害罪,就不需要判死刑了吧?
我觉得李教授辩论的还不够好,其实您应该再讲一个经典老笑话:一个人去买烧饼吃,吃了四个还没饱,又买了一个,吃饱了。然后此人大骂道:要是知道吃这个能吃饱,我就不浪费钱买前四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