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修·斯卡德系列(第17/25页)

有一句好用、豪勇且顺口的话可用: 没关系,酒店关门我就走——

我们能礼貌地问一句不太礼貌的话吗?

请问: 走哪里去?

那些个日子

是啊,娜拉出走了哪里去?池塘结了冰野鸭子哪里去?

我猜,斯卡德的回答还是书中的那首歌吧,“我那天心碎不已/但明天自然又能修补完好/如果我带着醉意出生/我或许会忘掉所有悲伤”。

我只是想起了一桩私事,和另一位台湾的小说名家张大春有关。

几年前,我在KTV心血来潮点了首有关酒店的歌,叫《那些个日子》(“Those were the days”),唱着唱着,这位平日看来似乎无血无泪、被他的学生也是年轻一流小说家骆以军说为“小说中没有人稍微认真在悲伤”的四十岁的张大春,不晓得想起什么(基于礼貌我始终没问),忽然泫然欲泣起来,开始逐字逐句把歌词翻译给其实也看得懂英文字幕的女友听。

不久之后,我看到这些歌词被放到张大春《没人写信给上校》的结局里: 

熟悉的酒店声音传出门外,

我看见你了,也听到你喊我名字,

老友啊,我们只是老了,并没有更智慧,

但我们心中的梦仍一如当时——

《刀锋之先》献祭的花

直到现在,我还偶尔会想,二十世纪,要是没有六年代,不知道会有什么不同,会好一些还是坏一些?那些经历过这一场的人会过得快乐些还是无聊些?

天知道,或庄重一点、正式一点说,只有上帝知道。

这回,布洛克《刀锋之先》这本书中,为我们找到一个六年代走出来的人——小说中,她取名薇拉,高大美丽,四十出头当然不年轻了,她曾是“进步共产党”(虚构的团体)的一员,事过境迁不革命了之后,大隐于纽约五十一街当房东,出租廉价公寓,因为公寓发生命案而结识了前来“关心”的马修·斯卡德。

薇拉谈起“进步共产党”,说该党的缩写PCP和迷幻药“天使之尘”的缩写一模一样,言下颇为自嘲。

花的世代·花的儿女

六年代是革命的年代,但较诸人类历史层出不穷的其他革命年代,很显然革法不同——我不记得有另外哪次革命能有这么多迷人(当然,不见得最好)的论述(想想马尔库塞、阿多诺、萨特云云),有这么多迷人的主张(想想反战、民权、黑权、女权、性爱、人类四海一家云云),有这么多迷人的文献和宣言(想想金博士“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词,还有休伦港宣言云云),有这么多迷人的诗歌(想想鲍勃·迪伦、约翰·列侬、琼·贝兹云云),有这么多迷人的摇滚欢唱(想想伍德斯托克摇滚大会),以及,有这么多迷人的麻醉品和青春(想想大麻和那一张张辍学到伯克利朝圣的年轻男孩女孩脸孔)。

米兰·昆德拉回忆同在六年代他家乡布拉格那一场春天一般又璀璨又短暂的革命,曾说,与其说他们反抗暴政,倒不如说他们是反抗自己的青春。

“如果你去旧金山,可别忘了戴朵花在头上。”六年代他们这样子高歌,是什么意思?

六年代这些年轻男孩女孩,自喻是花的世代,是花的儿女——我们晓得,在性爱一事上,人类在整个生物界中其实是很特别的。就外在的文化机制来看,人类通常把性器官视为身体最隐秘的部位,就像吃了分别善恶果实的亚当夏娃,觉得羞耻且第一个想遮掩起来;而就内在的生物机制来说,人类的发情期大约是行有性生殖的所有生物中最隐晦最不明显的,就连和我们血缘最接近的其他灵长类都不如此。因为交配繁殖是生物传种生存的首要大事,理论上应该大张旗鼓进行才合理,它们或借强烈气味的传布,或借鲜艳颜色的吸引,或借性器官的肿大让目标明显可辨识,因为在生物护种竞争上这可失误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