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修·斯卡德系列(第15/25页)
一道记忆的绳索
和《乱》稍稍不同的是,这部小说却是布洛克到此为止最巅峰的作品之一,甚至有相当大一批侦探作家同业和推理迷直接认定这就是布洛克最好的一部小说。
故事包括三个案件:
一、 摩里西酒吧,非法营业,位于五十一街,由拥护爱尔兰共和军的摩里西兄弟经营。某夜,被两名持枪蒙面的家伙抢了好几万美元,抢案发生时斯卡德正好在场(当时他尚未戒酒),摩里西兄弟悬赏一万美元找出抢匪是谁。
二、 小猫小姐酒吧,合法营业,位于第九大道和五十六街交叉口附近,由史吉普·戴佛和约翰·卡沙宾经营,他们则因账本被偷,遭勒索五万美元,遂以二千五百美元雇用斯卡德料理此事。
三、 这回倒不是酒吧本身了,而是酒吧一个名叫汤米·狄乐瑞的常客,他家被抢匪侵入,东西被搬空,老婆也顺带遇害,警方顺利逮到抢匪,但抢匪却反咬他谋害自己老婆,于是,他出了一千五百美元要斯卡德为他洗刷冤屈。
三个案件,三条线,加上俗丽的宝莉酒吧、酒保手会颤抖的麦高文酒吧,有大彩色电视机可看棒球的马丁酒吧、店名结合“酒吧”和“沙龙”的欧尼尔吧龙,以及斯卡德最常去的阿姆斯特朗酒吧等等,缠绕成一道坚韧的记忆绳索,拉扯住逝去的流光,存留了时间。
你不能带回家的东西
日本人说,酒店是守护记忆的场所。
这让我想到一段话,也是产出于纽约这个大苹果城市,说话的人是七年代末纽约洋基棒球队的教头鲍勃·雷蒙:“我从不带球赛回家,我总把它留在某家酒吧里。”——我个人以为,这话说得实在比单纯的“遗忘”要好,或者说要准确要世故。漫漫人生,我们难免碰上某些较沉重、并不宜于带着上床睡觉的事物(对棒球教练来说便是球打输了),你得想办法在临睡之前赶紧把它忘掉,然而,作为人的永恒悲哀之一是: 记忆/遗忘这档子事不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因此,我们也只有退而求其次地好好找个地方把它们安放起来。
随着时光轰轰然向前,这些不好带回家的记忆愈积愈多,乃至于逐步装满这些酒店之后,酒店遂成为记忆本身的象征,成为浩浩时间长河中的一个航标;而时光仍继续向前,到头来连酒店都等不及关门了,我们遂也不免感觉到,我们的某一段生命,好像也就此跟着打烊告别了。
人很奇怪的,坏的日子,坏的事,一旦它真跟你挥手告别,那一刻都会有(甚至更有)夕晖晚照的绚丽不舍——
所以我才断言,布洛克写这本书是项庄舞剑,侦探故事是对社会大众的交代,他假公济私要记念的,其实是那些日子和那些酒店。
牧师神父、心理医生和酒保
酒店是守护记忆的场所。日本人这话的下半段是: 酒保便是心事的最后倾吐对象。
忘了是在哪里看过这样一个故事,就连是童话、寓言或哪个民族的真实习俗都想不起来,只依稀记得,人有不吐不可的心事时,去找棵大树,挖个树洞,对着这个树洞痛痛快快地说,说完再用泥土把洞给封起来。
人的私密心事,依适合倾吐的对象,大致可分为泾渭二分的两种: 一种只告诉自己最亲密的人,名单可能包括父母、知友、丈夫妻子和情人云云;另一种却必须是陌生人。——前一种你要的可能是同情抚慰甚至开导商量,后一种你要的就只是说,说完就好多了。
这两种都在人类历史上相沿甚久,绝不自今日始。
不同的只是所谓陌生人的身份问题: 挖了洞的大树当然归属于这个陌生人范畴里,只是不寻常了点,寻常些的,我个人想到的有三种: 牧师神父、心理医生和酒保。
这三种,有话想说的人可依个人喜好或方便运用,可单选也可复选,但仍有些许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