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此时此刻(第11/24页)

一幢六层楼高的白砖公寓小楼里的电梯将我送至顶层,在6B那间的房门口有个矮胖的小伙子出来和我打招呼。他以一种柔和、愉悦的方式突然说道:“你是个作家。”“是的,你呢?”“我也是作家,”他微笑着说。他把我引进房去介绍给他的妻子。“她是这里的第三位作家,”他说。她是个高挑、苗条的少妇,不像她的丈夫,她身上已明显没有一处顽皮的、孩子气的地方,至少今天晚上没有。她那狭长的脸蛋被一头笔直优雅的乌发部分地遮蔽住,秀发一直垂到肩膀朝下一点的地方,这种发型好像是为了故意遮挡住什么难看的瑕疵,可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个美人——她有一身完美的、奶油色的柔肤,不论她也许在隐藏着什么缺陷。她丈夫对她的爱可说是绵绵无尽,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次搂住她的动作都显示出执着的柔情。他给予她的精神支持可见一斑,即使在她说出他并不怎么欣赏的话时。很显然,他们俩都认为她是他们中更出色的那一位,连他的个性都被捆绑在她身上。她名叫杰米·洛根,他叫比利·大卫多夫。在他们领着我看房间的一路上,他似乎很乐意尊称我为祖克曼先生。

这是套很可爱的公寓,有三个大房间。客厅里摆放着价格不菲的欧式现代家具、东方色彩的小格子地毯,还有一块漂亮的波斯地毯。卧室里有很大一块工作空间,从那儿俯视下去可以看到后院里一株高大的悬铃木。客厅里也有一个工作空间,从那儿看出去可以看到一个教堂。到处都堆满了书,在没被书架占领的墙上挂着装在画框里的比利在意大利各城市拍的雕塑的照片。这一对三十岁的夫妻中是谁在支撑着这个还算富足的家呢?我猜是靠他的钱,我猜他们是在阿默斯特或威廉姆斯或布朗学院认识的,他是个驯顺的、富裕的、温柔的犹太小伙子,而她则是个焦躁的、穷困的爱尔兰姑娘,或许还有一半意大利血统,她从上小学起就一直是个发奋图强的、好胜的人,甚至或许是个野心勃勃的人……

可我猜错了。靠的是她的钱,钱来自得克萨斯。她父亲是休斯顿的石油商,是个纯正的美国人,就和这个词可以告诉我们的意思一样。比利的犹太人家庭在费城开了爿箱包与阳伞店。他们俩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生创作班上认识的。当时他们俩都还没有出版过作品,不过在五年前,她在《纽约客》上发表过一篇短篇小说,此后随即收到许多出版商及代理商的长篇小说的邀约。可我不会马上下结论,说他们中她的才华更高、创造力更强。

参观完房间后,我们坐在安静的客厅里,那里的窗户都是双层玻璃的。街对面是一座路德派的小教堂,那是幢漂亮的小建筑,有着窄窗、尖顶和糙石的外立面,尽管它可能是建于二十世纪初,可看起来它能使上西区的信徒们仿佛置身于五六个世纪前的北欧乡村。就在窗外,一棵生机勃勃的银杏树那扇形的树叶正在渐渐地褪去它那夏日里的葱翠。在我刚才进门的时候,房间里正在柔和地放着施特劳斯的唱片《最后的四首歌》(17)。比利走过去关掉CD唱机时,我在想是在我来之前他和杰米正巧在听《最后的四首歌》呢,还是我的到来刺激了他们中的某一位去放这么富于戏剧性的悲歌。这是一个非常老的老头在生命终点写下的一曲激情澎湃的挽歌。

“他最欣赏的乐器是女性的嗓子,”我说。

“或者说两位女性,”比利说。“他最欣赏的和声是两个女人的合唱。不管是在《玫瑰骑士》、《阿拉贝拉》的末尾,还是在《海伦在埃及》(18)里,都是这样的。”

“你真熟悉施特劳斯的作品,”我说。

“嗯,我最欣赏的乐器也是女性的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