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28/46页)

第一个游戏是轮流当“鬼”。大伙儿得拼命跑,离其他人越远越好,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谁能藏得最久,不被“鬼”发现,就是赢家。另一个游戏,也就是老五叫作“融入环境”的,则更考验技巧。在老五数到“十”之前,你得找到一堵墙、一片草地或其他物体,跟自己的皮毛颜色或图案越相似越好。关键在于尽可能贴近物体表面,纹丝不动,把自己伪装起来。亚瑟脱下衬衫,紧紧靠在一堵砖墙上,砖墙的颜色跟他红褐色的毛皮一模一样。他灰扑扑的长裤则完美融入了脚边的瓦砾堆。“好样的!”老五找到他的时候说,“棒极了!”

另一个游戏是尽可能迅速又安静地进出窗户。他们甚至得爬墙——至少那些长了手或爪子的混血种要这样做,要沿着排水管、藤蔓或表面粗糙的石块往上爬。他们还玩了好几种赛跑游戏,一直玩到吃晚饭。就连哥布林似乎也玩得挺开心,因为他一句难听的话都没对亚瑟说。

晚饭后,大伙儿纷纷上床睡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盘,蜷在软绵绵的破布堆里,就像他们的祖先很久很久以前蜷在地洞、兔子洞或山洞里一样。有些人,比如刺头和掐脖,同住一个房间。另一些人则偏爱独处。屋里并没有老五信誓旦旦保证“国王来睡都不亏”的羽绒床,大多数家具早就被烧掉取暖了。不过,亚瑟睡觉的地方还是挺舒服的,老五甚至送了他一条拼布被子,还有一个真正的枕头,里面确实填了羽绒,让他感觉像飘在云端。

亚瑟选了二楼小房间的角落,那个房间就在公共休息室出门的长廊尽头。其实他是看中了墙纸,或者说是墙纸的残骸。上面的图案已经陈旧褪色,画的是一只奔跑的狐狸,后面跟着骑马的猎人和几十条猎犬。亚瑟觉得那只狐狸看起来机灵又敏捷。

老五举着芜菁烛台走进屋里的时候,亚瑟已经钻进被窝了。“可以聊两句吗,尖牙?”

“当然了,先生,当然可以。”亚瑟坐起身来。

摇曳的烛光照亮了墙上的猎狐场景。老五瞄了一眼,眉毛一挑:“有意思,你选了……这间屋子。”

亚瑟咧嘴一笑,“谢谢,老五,我现在知道这画的是什么了。您瞧,他们在玩……玩游戏。看起来是狐狸赢了!瞧,他跑在最前头。呃,他最后可能拿了奖呢,就像我得了硬币!可惜其他的画都没了。”

“好吧,”老五迟疑了一下,“没错。”

“您是要……要找我聊聊吗,老五?”

“对,尖牙。孩子,你今天表现得不错。瞧得出,你有天赋,少有的天赋。很快你就能准备好,可以开工了。你会弄清城里的做事方法,找到你想找的地方。你想要那个,对吧?”

“对,特别想!”

“那你会乖乖的,照我说的做吧?”

“会的,先生,我会的。”

“那就好。”老五揉了揉亚瑟头顶上的绒毛,“晚安了,尖牙,好梦。”

他转身刚要离开,亚瑟突然说:“老……老五。”

“怎么了,孩子?”

“我……我只想谢谢您。您对我这……这么好,我好感激。”

老五清了清嗓子,似乎不大自在:“呃……那……好。晚安,我的孩子。晚安。”

在远离城镇、阴冷凄清的孤儿院里,两个老朋友刚玩完一盘古老的桌面游戏。那个游戏叫作“劫匪棋”,也叫“盗贼游戏”。玻璃板是“城市”,两个玩家是“孪生兄弟”。那是一个关于策略、欺瞒和战争的游戏,目标是征服对方的土地和兵马,无论要付出多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