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22/46页)

“高帽族?高帽族是什么?”

“高帽族是啥?瞧你说的!这还用问?鬼都知道高帽族是啥——呃,别告诉我,你也不知道抱团族是啥?”

“抱……抱团族?不知道。”亚瑟摇了摇头。老五叹了口气。

“时间这么少,要学的又那么多。今天的第一课:高帽族,就是戴白帽子的家伙,他们的帽子有你站起来那么高。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住在山顶上的房子里,有些是闪亮的白房子,有些是粉嫩的红房子。再瞧瞧那边。”老五指着窗外桥下的背阴处,“瞧见蹲在影子里的那些人了不?那就是抱团族,光明镇上地位最低的家伙。你可不会想变成那种人,这辈子也不会,懂了不?听好了,还有比那更糟的呢。”

亚瑟想起了头天晚上在码头上蜷作一团的那些人,想起了那个送他面包卷的好心面包师,还有她叫他当心的“狗海”。他怎么才能学到这些知识?显然,城市是个神秘又复杂的地方。他只知道,自己需要帮助。老五就像有读心术似的,凑近他说:“你需要向导,或者导师,反正是类似的人。我会帮你的。你怎么说,亚蒂,我的好孩子?”

“真的吗?先生,我很乐意,可是……”

“怎么了,孩子?你跟人有约了?”

“只是……您能答应帮我找到那条路吗?您知道的,我得找到它,这很重要。”

“当然会啦!我说到做到。但首先,你得接受训练。城里有好多规矩,要是你不晓得怎么按规矩来,就不可能找到那条什么路。你怎么说?是跟我一起走,还是被我抛下,自己一个人对付?”

“我——我想跟您走,老五,真的可以吗?”

老五往亚瑟背上拍了一巴掌。“这才是个机灵的小伙子嘛!记住我的话——有我帮忙,不出一个礼拜,你就会对城里的事了如指掌,每条路都摸得清清楚楚。就让老五做你的向导吧。不过,现在嘛,咱们最好去迷失庄园。”

“迷失庄园?”亚瑟问。

“那是我的家,孩子。家。要是你能把握机会,说不定也会变成你的家。”

老五掏出怀表瞧了瞧,嘴里啧啧有声,叫亚瑟把帽子戴上。亚瑟跟着耗子穿过迷宫般的窄街陋巷,路边全是阴沉沉的矮房子,有一半都被浓雾遮住了。在光明镇的这一边,没有扫马路的清洁工,街道、房屋都布满尘土。所有的一切——包括人类、兽类和贱种——身上全都覆盖着厚厚一层白灰与烟尘的混合物。在河的这一边,世界一片灰暗——跟杜疮小姐的孤儿院一个样子。

鸽子随处可见,从屋顶、鸟巢、窗台和烟囱顶上飞落。不管亚瑟往哪里瞧,都能看见鸽子和尘土。

老五吹着口哨,领亚瑟走过一家家空荡荡的商店,门前褪色的牌子上写着“店面转让”,大门紧锁,窗户紧闭,墙壁又脏又破。还开着门的商店看起来也无人打理,里面黑黢黢的。

他们翻过一堵低矮的石墙,穿过一个杂草丛生的废弃公园,路过济贫院和栅栏上晾着破衣裳的红砖公寓楼,经过肩扛大包的人类和拉着大车的混血种。浓雾中弥漫着死鱼和烂水果的混合气味。臭气熏天的街道两旁,每个街角、每堵墙上都有大钟在嘀嗒作响。

在某条街上,他们跟一个男人擦肩而过。那男人头戴高礼帽、身穿燕尾服,帽子和衣服都是脏兮兮的灰色,正朝一头被锁链拴在墙上的大黑熊甩皮鞭,逼它为观众跳笨拙的慢速华尔兹。亚瑟好想帮帮那头可怜的野兽,但老五把他拽走了:“快走,小乖乖,咱们啥也做不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