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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吧。”我的声音搅乱了这片安静的空气,“我知道你在那儿。”

突然间,树叶一阵窸窣骚动。一团庞大的黑影从树上跳了下来,落在我前面的小路上。那是一只黑色的猫,如煤炭般漆黑的毛发蓬松开来,不惧秋日里的寒冷。要是在市区,我早就走上前去,一边轻声呼唤它,一边慢慢伸出手去,趁其不备抓住它。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不会贸然行事。那只黑猫抬起头来看我,眼睛如牛油和玉米般浅黄。当它用那双眼睛盯着我看时,我像被施了魔咒一般定在原地,动弹不得。

“所以,你是住在这里的‘原住民’,对吗?”我逼自己先出声问候它,但又想不通为什么要这么做。

它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接着舔起爪子来。

“我猜昨晚就是你吧?我好不容易才入睡,你却在门板上拼命磨爪子,还在屋顶上叫了好几小时,吵得人不得安宁。”

我的话似乎惹恼了它,它不悦地甩动尾巴,拍打着地面。如果从背面观察,画面会相当诡异。

“听我说,如果今后我们要在一起生活,就得约法三章,好吗?”我开始跟它讲道理,“不要在半夜将我吵醒;不要在门外号叫或者磨爪子;如果你想进屋子里头来,你得在我上床睡觉前向我请示才行。”

它恍若未闻地站了起来,昂首阔步地走到草地上去,尾巴傲慢地高高翘起。

“这才过了一天而已,”我一边朝浴室走去,一边喃喃自语,“我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对着猫咪自说自话的疯女人了。”

浴室里的热水器坏了,这倒是意料之中的事。虽然如此,我还是想把自己拾掇得干净点,所以我只能将就着用冷水了。我的房屋中介韦林夫人邀请我星期天共进午餐,地点是昨天她给我钥匙的那家酒吧,说是为了欢迎我搬到这里来。先前,罗斯卡洛先生对我的态度并不友善,韦林夫人请我吃饭,显然也考虑到了这点。

这真是个适合外出散步的好日子,秋叶的颜色愈加火红,离冬天只有一息之远。我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将我发现的一张地图摊开来。这是我在整理梳妆台上的书籍时发现的一张手绘地图,没人知晓它有多古老。因年代久远,地图正面的纸张已经发黄,背面的皮革也已经变软了。地图上方写着“恩斯尤尔”。我一边仔细研究它,一边难以置信地摇着头。小屋的四周是一片森林,面积大约十四公顷,朝陡峭的山崖向上延伸。地图的最东边有一条路线,在它的指引下,我看到了一个箭头,箭头上写着“兰佛德”,并指向这座村庄。村庄旁边的山谷边缘被人画了一个圆圈,圆圈里写着“佩兰之石”。

我来到了那条路线的起点,就在小草坪的边缘上。在湿漉漉的草丛当中,我找到了不少残留的鹅卵石,这些鹅卵石连在一起变成一条破碎的线。它们原是一条小路上的石头,肯定已有几百年历史了。草丛和荨麻肆意生长,将小路完全掩盖住了,这令我心生犹豫。也许我该走另一条上山的路,虽然绕了点,至少能顺利地走到车道上去,不用担心走到一半路就没了。我不自觉地往身后看了一眼,有种被监视的感觉。那只猫肯定还在附近,暗中注视我的一举一动。到目前为止,为了跟它搞好关系,我主动示好了几次,却被它嗤之以鼻。我曾从厨房里拿出一罐金枪鱼,打开来进贡给它;我还把破花盆里的绿色积水给倒掉,重新换上新鲜的水给它喝,但它却完全无动于衷。后来,我无意中看见,它在吃一只死去的飞蛾。这时,屋顶上的一道黑影引起了我的注意。是它坐在那儿,舒服地晒着太阳,用一种睥睨众生的眼神盯着我。

把地图收好放进背包后,我深呼吸一口气,头也不回地上路了。这片草丛简直是昆虫的王国,行走其间的我袖子上全是虫子,我一次又一次地颤抖着手将它们拂去。一两分钟过后,草丛开始变矮了,前面的路也变得更加清晰。原本陷进泥土和青苔里的鹅卵石,这时也裸露了出来,一直延伸到山下,没入到一条小溪里。溪水很浅,我踩进水里,一边向前走,一边想象着,几百年前这条小溪是何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