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骑士与佣兵(第12/42页)

短暂的沉默后,法尔克咬牙继续说道:“这件事是圣安布罗基乌斯医院骑士团的一大败北。我们没能阻止命案发生,也没能防止由此导致的其他人的死亡,最后连消灭暗杀骑士也没能做到。但是我们从为数众多的此类失败中学到了教训。

“我们学到的教训如下:‘走狗’虽被操纵,但并未丧失思考的能力。他能制定杀人计划,也能临场应变选择最好的杀人方法。他甚至能为了不惹上嫌疑而采取种种策略。

“就像是二夫人洗净了溅在自己身上的血。但是安条克公国的事件却不同。那名商人并未掩盖自己的罪行。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不同?

“这是由暗杀骑士在施法的时候决定的。将选定为‘走狗’的人的新鲜血液溶于葡萄酒中,面对葡萄酒命令道:‘你必须将那个人杀掉’,或者是命令‘你必须将那个人杀掉,但是不能被别人知道’。不同之处便来源于这两个不同的命令。

“确定暗杀骑士不会下的命令是,让‘走狗’再委托他人行凶。因为‘走狗’会将杀死目标作为自己理应完成的任务,所以不会将此任务转让他人。

“明明非己所愿,却自己思考杀人方法,被迫成了杀人犯……这次的事件如何?法术的牺牲者尝试掩盖罪行了吗?”

“我想是的。”法尔克点头。“知道领主大人昨晚在作战室的不是暗杀骑士,而是‘走狗’。‘走狗’据此情报制定了杀人计划。而且刺穿领主大人的剑并没有被拔出。拔出刺进别人身体里的剑必定会被溅上血,‘走狗’正是为了避免这一点才把剑留在了领主大人身上。也就是说,‘走狗’企图隐瞒自己的杀人罪行。更准确地说,是暗杀骑士命令‘走狗’必须隐瞒。”

暗杀骑士的魔术卑劣得令人难以置信。法尔克的表情时而混杂怒气也是理所当然。

“还有就是这次的事件中,‘走狗’没有自备武器,而是用了挂在作战室里的剑。佣兵在平时便很注意自己武器的状况。如果用自己的武器杀死了领主大人,那么不说他人,他自己就一定会发现‘这把武器不知何时被使用过’。因为斩、刺人体的话,武器会出现磨损。‘走狗’不愿被发现才会想到使用作战室种类丰富的武器。”

“也就是说,‘走狗’不认为自己可能杀了人?”

“当然。因为已经彻底忘记了。不过如果选了个蠢货作‘走狗’的话,那么隐瞒的手段也会变得很蠢。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让‘走狗’自身觉得纳闷的怪异之处。”

到这里我对杀害了父亲的魔术有了大致的了解。于是我问道:“能断言不是‘走狗’的,有哪些人?”

没有立即得到回答。“……虽已判明一些情况,但是还不能全部告诉你。所以请允许在下从众所周知的事情开始说起。昨晚一整夜都与其他人一起度过的人,还有整晚被监禁的人不是‘走狗’”

这是当然的了。

也许是我的表情泄露了不满情绪,法尔克不情愿地接着说:“还有就是,要想施以‘强加的信条’,必须要有对方的血。暗杀骑士必须先盗取此人的血,在血还新鲜的时候用来施法。而且一旦施法开始,诅咒便会不断侵蚀牺牲者……虽只是大致如此,但过去三个月之内没流过血的人应该不是‘走狗’”

“盗取鲜血?这种事能办到吗?”

“能。并且相当容易。虽然在下这么说,但其实是因为暗杀骑士拥有一种能操控牛虻的魔术。他们向选定的对象释放牛虻,使牛虻吸其血液然后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