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第65/86页)

十一

“不行,”当晚,斯特莱克在电话上坚决地说,“这事儿越来越危险了。监视不是秘书该干的活。”

“去牛津的康乃馨酒店,去亚非学院,也不是我该干的活啊!”罗宾说,“但我做了这两件事,你不是很高兴么!”

“谁也别去跟踪,罗宾。我想,马修也不会乐意你这么干的。”

罗宾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手机贴在耳边,心想:斯特莱克都没见过她未婚夫,怎么就记住他的名字了呢?以她的经验来看,男人一般都不会记得这种事情。马修就经常忘记别人的名字,连他刚出生的外甥女叫什么他都不记得。不过她想,斯特莱克肯定接受过相关训练,所以能记住这样的细节。

“我干吗需要马修同意,”她说,“管他的,反正又不危险。你也不觉得厄休拉·梅会杀人的……”

(罗宾几不可闻地在最后加了两个字:“对吧?”)

“嗯,但我不希望任何人知道我对她的行踪感兴趣。不然可能会让凶手觉得不安,我可不想再有谁被从高处扔下去。”

罗宾可以听到自己薄睡裙下的心怦怦直跳。她想:他可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但却不会告诉她。其实她有点害怕知道凶手是谁,一时间根本无法思考。

电话是她打给斯特莱克的。几个小时前,她收到一条短信,说他被强制带去伦敦警察厅了,让她五点钟以后锁好办公室的门。从那以后,罗宾一直都心绪不宁。

“如果你还是睡不着的话,就给他打电话。”马修说。他的语气不是太强烈。在不了解任何细节的情况下,他虽然没有明确表态,但还是坚定地站在警察那边。

“听着,我想让你帮我个忙,”斯特莱克说,“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约翰·布里斯托打电话,告诉他罗谢尔的事。”

“好的。”罗宾盯着那个大大的毛绒玩具象说。那个毛绒玩具是八年前她第一次和马修过情人节时,他送给她的礼物。现在,这个送礼物的人正在客厅里看晚间新闻。“你打算做什么?”

“我去派恩伍德的制片厂,跟弗雷迪·贝斯蒂吉聊聊。”

“怎么去?”罗宾说,“他们不会让你靠近他的。”

“不,他们会的。”斯特莱克说。

罗宾挂了电话以后,斯特莱克一动不动地在昏暗的办公室坐了一会儿。从伦敦警察厅回来的路上,尽管还想着罗谢尔肿胀尸体里那些未消化完的麦当劳,他仍旧毫无障碍地吞掉了两个巨无霸、一大包薯条和一杯麦旋风。此刻,胃里咕噜作响的胀气声,加上这些天来已被他忽略的“十二号”咖啡酒吧低音号的咚咚声,似乎便是他的脉动。

西娅拉·波特凌乱不堪、却非常女性化的公寓,她那娇喘连连的大嘴,以及紧紧缠绕在他背上的白皙长腿……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此刻他脑中全是矮胖庸俗的罗谢尔·奥涅弗德。他还记得她才离开自己五分钟,就开始噼里啪啦地打电话的样子。他们把她从河里捞起来的时候,她身上穿的就是当时的那套衣服。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他非常肯定。罗谢尔给凶手打了电话,说她刚和一个私家侦探吃完饭。于是,通过那部亮闪闪的粉红色手机,他们约好晚上见面,一起吃顿饭或喝点什么东西。夜色中,他们溜达到河边。他想到那座灰绿中带金色的哈默史密斯桥,罗谢尔还说自己在那片区域有了一套新公寓。那是个有名的自杀胜地:桥栏矮,下面就是湍急的泰晤士河。而她,是不会游泳的。夜色中,两个争吵的情侣、一辆绝尘而去的汽车、一声尖叫和一片水花。谁看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