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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宾尼本人已经把赃物交出来了。除了她女朋友那漂亮的耳朵上戴着的那对大钻石耳环。然后我用很甜美的声音缓缓对他说道:‘晚安,先生。’就像那些儿童节目的主持人一样,然后我就挂上了电话。你知道的,我觉得他已经写好一篇关于可怜无辜的宾尼之类的稿子了。他现在一定很沮丧。作为一个作家,写好了稿子却没人用这事一定让他很不平。”

“等到他家里失窃了,”格兰特说,“他就会跑来跟我们哭诉不能放过那些罪犯了。”

“好的,先生。很有趣对吧?当这种事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的时候,他们就是叫嚷得最厉害的。旧金山那边有什么消息吗?”

“还没有。但是随时都会有消息传来。现在好像没那么重要了。”

“当我想起之前在威科姆向公交售票员问话时做记录的那个笔记本时,我觉得都可以把它扔进纸篓里面了。”

“永远都不要把笔记丢掉,威廉姆斯。”

“东西保存得久,终有一天会派上好用场。”

“你可以把它留着写进你的自传里,假如你喜欢的话,但是一定留着它们。我想你能来这儿,但是你现在过来也没什么事做。就只是站在寒风中受冻而已。”

“好吧,希望你们在日落前能有所收获,先生。”

“希望如此。”

格兰特挂上电话然后回到河岸边。人群已经散了一些,人们开始回家享受下午茶。但是那些意志坚定的人则情愿忍着饥饿继续在那儿等着看尸体被打捞上来。格兰特看着他们阴郁痴迷的脸,当警察这么久,他不止一千次想知道为什么那些人会那么痴迷。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如果我们明天又重新公开处决人犯的话,来的人肯定跟“优胜杯决赛”时一样多。

罗杰斯已经回到威科姆,但是媒体似乎已经到了。当地人还有《伦敦日报》的那些克罗姆记者都想知道为什么又要把河流打捞一遍。包括最年长的居民也来了。那个最年长的居民鼻子和下巴靠得很近,格兰特很好奇他是怎么刮胡子的。他是个自负的旧党派,是聚集在这里的人中的代表,他身上的某种东西也让他比人群中其他人更有威严:种族记忆。也正如此,他比其他人更加受到尊重。

“你们在这里继续打捞下去也没用。”他对格兰特说,好像在给手下的花匠一些指示。

“没用吗?”

“是的,没用。她把所有东西都掩盖了,那儿,就在泥土里面。”

“‘她’显然是指河流。”

“为什么?”

“她流得很慢。好像很累。把什么东西都丢掉了。然后当她拐弯的时候,在来威科姆的半路上,她又把东西丢掉,然后继续轻快快乐地流淌。啊。这就是她所做的事。把所有扛着的东西都丢进泥土里,然后安静地前行,四处张望看看人们有没有在观察她所做的事。然后‘砰’的一声,她又一路奔向威科姆。”他蓝色的清澈的眼睛朝上,一脸吃惊地盯着格兰特看,“狡猾,”他说,“她就是这样的,很狡猾。”

当他首次跟罗杰斯说起这事儿的时候,罗杰斯也说过在萨尔克特圣玛丽镇下游打捞没什么用,他也听取了这个当地人的意见,但是他没有问原因。现在这位“种族的记忆”正在给他解释原因。

“无论如何,你的打捞都没什么用。”“种族的记忆”说道。他用手擦了下鼻子,姿势稍微带着轻蔑。

“为什么。你不相信河里有一具尸体吗?”

“哦,啊!河里是有具尸体。但是有那么多淤泥,什么时候把尸体交出来得看它自己的时间。”

“那你说,大概什么时候?”

“哦,随时都可能,介于明天和一千年后之间。那些淤泥出奇地强大。那些是流沙泥。当我的祖父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他的小船被冲下河岸了,也就是掉进水里了。那里的水很浅。他可以看得到那只小船,但是他不敢下去拿。所以他跑回屋里。不到几码远的地方。然后把他的父亲带过来帮他拿那只小船。但是淤泥已经吞没那只小船了。即便他们用一个耙子捞也捞不到。淤泥已经吞没它了,知道吧。真是‘食人’泥。我来告诉你吧,就是‘食人’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