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旋风(第2/8页)

我怀着惊异和一种平静的痛苦的心情边走边环视着周围自己童年时期如此喜爱、至今仍非常熟悉的环境。那小小的花园,那缀满鲜花的平台,那潮湿阴暗、石子路上布满绿色苔藓的院落,它们都和过去完全不同了,甚至连那些鲜花也都略略失去了它们那种无限的魅力。花园角落里一只带有橡皮管的旧水桶无聊地待在一边;过去,我为了让水流走,曾花半天工夫装上一只转轮,还在路上构筑了堤坝,原意是开一条运河,但结果却导致了一场大水灾,给我父亲惹了麻烦。这只饱经风霜的水桶曾经是我最宠爱的、消磨时间的玩物。我现在看见它,一种童年欢乐的回声不禁陡然涌上心头,只是带有一点苦味,再也没有泉水、洪流和“尼亚加拉瀑布”了。

我沉思着爬过了篱笆,一朵蓝色喇叭花拂过我的脸颊,我把它摘下来咬在嘴上。我决定散步到山上去,从山上往下眺望我们的城市。散步也是非常有趣的消遣,我过去却从不曾想到过。一个小孩是不懂得散步的。他只知道在树林里扮作强盗、骑士或者印第安人,在河边扮作船夫、渔翁或者磨坊工人,在草地上奔跑捕捉蝴蝶或者蜥蜴。于是我觉得我的散步就像是一个成年人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而作的一次正经而又有点儿无聊的散步。

嘴上的喇叭花很快就枯萎了,我把它扔了。现在我又咬着一根黄杨树枝,它的味道很苦,但倒也有股馥郁的香气。铁路路堤上长着高高的金雀花,一只绿色的蜥蜴从我脚跟前跑了过去,这不禁又勾起了我的孩子气,我不停地追赶,潜行,埋伏等待,终于把这只胆小的动物捏在我温暖的手里了。我带着捕捉的余兴看着它那亮晶晶宝石般的小眼睛,感到它温软有力的躯体和坚硬的腿儿在我的手指间挣扎着、抵抗着。但是这种兴趣立即消失了,我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捕捉这只小动物的。这简直毫无意义,毫无快乐之感。我弯下身子,张开手,这只蜥蜴的腹部猛烈地鼓动着,在地上愣了一忽儿后急急忙忙地跑进草地逃走了。一列火车从闪光的铁路轨道上驶来,驶过了我的身边,我目送它远去,一瞬间我顿然醒悟,自己对这里不可能再有真正的兴趣了,我只是热切希望搭乘这列火车远走高飞,到世界各地去旅行。

我环顾四周,看看铁路守路员是否就在附近,但是人影全无,毫无声息,我飞快地越过铁轨,爬上那边高耸的红砂岩,岩上修筑铁路时炸成的焦黑洞穴还到处可见。我很善于攀援,便牢牢地抓住了一根坚韧的、花朵业已凋落的金雀花枝。这座红色山岩上空气燥热异常,灼热的沙子在我攀援时灌进我的袖口,我抬头看时不觉大吃一惊,那温暖、明亮的天空距离峻峭的石崖竟是那样的贴近。我继续往上爬,蹭着岩石的边缘,借助膝盖往上顶起身子,我抓住一根满是刺儿的槐树枝,终于爬上了那一片为人遗忘的、山坡陡峭的山顶草地。

这片幽静的小荒地,是我从前最喜欢休憩的地方,火车为缩短路程就径直从它下面穿过。除了无人刈割的野草外,这里还生长着小小的多刺的玫瑰丛,还有几棵由风儿播种的、瘦弱可怜的小刺槐树,阳光透过稀疏而透明的树叶照射下来。这个草岛自上而下被一座红色山崖所隔断,我曾在上面扮演鲁滨孙,这个草岛不属于任何人,只要有勇气和冒险精神攀越陡直山崖的人都可以占领它。我十二岁那年曾用凿子在石头上凿下自己的名字,曾在这里读完泰能堡的《罗莎》,还写下一部儿童戏剧,剧本是描写一个趋于没落的印第安部落的勇敢酋长的故事。

被太阳晒得泛白的野草一束束耷拉在陡直的山坡上,被晒热的金雀花叶在无风的暖空气中散发着强烈的苦味。我躺在干燥的土地上,凝视着那些精致的刺槐树叶,它们正静静地憩息在蔚蓝色的空中,明亮的阳光透过这些排列巧妙的树叶照射下来。我耽于沉思之中,现在似乎是细细考虑我的生活和前途的最合宜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