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得人同意于你的十二种方法 第一章 你不可能在争辩中获胜(第3/3页)

拿破仑家里的管事,时常和约瑟芬打台球游戏。在他写的“拿破仑私生活回忆录”中,曾有写下这样一节:“我知道自己球艺不错,不过我总设法让约瑟芬胜过我,这样会使她很高兴。”

我们要让顾客、爱人、丈夫、或者是妻子,在细小的争论上,胜过我们。

释迦牟尼曾这样说过:“恨永远无法止恨,只有爱可以止恨。”所以误会不能用争论来解决,而需要用外交手腕,和赋予对方同情来解决。有一次林肯申责一位与同事发生冲突的年轻军官。

林肯说:“一个成大事的人,不能处处计较别人,消耗自己的时闲去和人家争论。无谓的争论,对自己性情上不但有所损害,且会失去自己的自制力。在尽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对人谦让一点。与其跟一只狗子路走,不如让狗先走一步。如果给狗咬了一口,你即使把这只狗打死,也不能治好你的伤口。”

所以,第一项规则是:

在辩论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唯一方法,就是避免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