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 河山表里更分明 明清之际的风起云涌(第25/44页)
趁明天启朝大学士朱国桢一门败落之际,以银千两将朱国桢生前所撰明史稿本购得,并广聘名士,增补天启、崇祯两朝史事,辑成《明史辑略》,未及刻印而庄廷
就于顺治十二年病故。其父庄允城费时五年,于顺治十七年冬将书刻成,刊行于世。
由于书中有诋毁贬斥满清的文字,如称清太祖为建州都督,直呼努尔哈赤;再如自天命至崇德皆不书其年号,相反于南明隆武、永历则大书特书等,因而书刊行后,不断遭好事之徒的恐吓,借以勒索钱财。
当时归安县知县吴之荣罢官居家,欲通过索诈而偿还八万两赃款以复官。事情不成后,他便指使前任浙江粮道李廷枢向湖州知府陈永命告发此事。不料,陈永命早已接受了庄允城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吴之荣恼羞成怒下,将购得的初刊本呈交法司。
清廷得悉消息后,遂兴大狱。凡刊刻、参校、藏书、售书者,以及失职之官吏,均株连治罪。此案牵连极广,直至康熙二年(1663年)才最后了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顺治十八年(1661年)六月初三日,江南“奏销案”起。
满清南下时,在江南遭到过激烈的抵抗,是以对江南之地征收的赋税格外重,以苏州、松江等府为最。即使是鱼米之乡,也经不起苛捐杂税的反复折腾,因此往往是旧赋未清,而新赋已近。仅两江总督郎廷佐上任后,在校阅赋籍时,发现江南自顺治八年至十三年积欠钱粮已经多达四百余万。但清朝廷因战事频仍,财政窘急,多次严催征积欠之令。
江苏巡抚[32] 朱国治为了逃避责任,造了一份名册,上面列着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和溧阳县绅钤之“抗粮”不交者一万三千五百余人,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要求朝廷按名单严提究拟。
清廷看到名册后,批示道:“绅钤抗粮,殊为可恶。”经刑部察议后,决定现任官降二级调用,士绅黜革,衙役照章治罪。
于是,四府一县之士绅被黜籍者达万余人,被逮者也有三千人,得免者寥寥无几。整个江南为之震动。顺治十六年(1659年)的进士第三名(探花)叶方霭[33] ,仅因欠银一厘即被黜免,因此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
但久居关外的吴兆骞并不知道这些。他久戍思归,也渴望能够像方家人一样用钱赎归,但一来赎归要等机会,二来他被流放前,家产已经全被抄没,彻底破产,要筹到巨钱,实在是难事。幸好到了康熙二年(1663年),吴妻葛采真和妹妹吴文柔从苏州千里迢迢赶到关外探亲,带来极大的安慰。葛采真来时“携来二三婢仆,并小有资斧”,吴兆骞的生活这才稍有改善。
次年,葛采真生下一子,取名吴桭臣。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吴兆骞得到了启示,他开始了授徒生涯,专教那些流人子弟读书写字,并与后来发配到宁古塔的张缙彦[34] 等人结成“七子之会”,吟诗作对,互相唱和,穷困愁苦的生活“亦饶有佳况”。
吴兆骞在宁古塔的名气越来越大,不少当地少数民族子弟也赶来向他求学。当地人懂得了读书的好处后,开始以文人为贵,对流放的监生、生员统称为“官人”;见到流人,凡骑马者必下马,行路的则滚道边,不荷戈的老人则匍匐在地,等流人过去才起身行走,表现出相当的尊重。
康熙十三年(1674年)秋,清巴海将军聘请吴兆骞为书记兼教席(家庭教师),负责教其两子读书。吴兆骞虽是奴隶身份,巴海却“待师之礼甚隆,馆金三十两”,且“每赠裘御寒”。因为巴海的关系,吴兆骞跟当地满人官员副都统安珠湖,参领萨布素、穆参领、阿佐领等都交上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