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 河山表里更分明 明清之际的风起云涌(第15/44页)

顺治皇帝还突破了汉人大臣不得掌印的陈规。顺治十二年(1655年)八月,都察院署承政事固山额真卓罗奉命出征,顺治皇帝即命汉承政龚鼎孽掌管部院印信。之前,部院印务向来由满人大臣掌管,正官公出时,则由次官代理,从未有汉人掌管印信,以致龚鼎孽接到任命后吓得不轻,战战兢兢地上疏恳求撤去这一任命。但顺治皇帝未予接受,坚持要龚鼎孽接管印信。

表面上看起来,自顺治皇帝掌权,汉官的地位显著提高了,但起初不过是少年皇帝刻意要表现得与他所痛恨的多尔衮不同,之后则是为了统治的需要。在年轻皇帝的骨子里,对汉人大臣的戒备和警惕并未比多尔衮减轻多少。顺治登上皇帝之位并不是必然,而是多方政治势力复杂斗争和相互妥协的结果。他幼年即位后,都是其叔多尔衮在殿堂上发号施令。其母孝庄太后有男人的雄才大略,为了避免儿子受到多尔衮猜忌,多次教育顺治皇帝要韬光养晦,这样环境下长大的皇帝,心理压抑,脾气暴躁,性好猜忌,后来一旦掌权,则任性得一发不可收。他喜欢汉人服饰,喜欢汉人文学,也大力提拔汉人文士,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此信任汉人。

然汉人大臣自以为得到皇帝宠幸,看不透此节。南方籍大臣陈名夏设法勾结部分满人贵族,专权至令朝野侧目。由于陈名夏、龚鼎孽等人在朝中得势,冯铨、刘正宗等北方派系大臣自然没有好日子过了,尤其是冯铨,基本上是在南方大臣的不断参劾中度日,弹劾冯铨竟然成了南北党争的中心内容。北方派系大臣对此极不甘心,时刻想予以反击。而靠谄媚侍奉当权者起家的冯铨,在政治风向上的把握,其实要远远强于风头正劲的陈名夏等人。

顺治十一年(1654年),刘正宗突然发难,弹劾南方派系首脑人物陈名夏,起源便是一套明朝的衣冠——

顺治皇帝喜欢汉式服装,经常在宫中穿戴明朝皇冠、皇袍,并对镜沾沾自喜,认为比满服强多了。当年二月,顺治皇帝一时兴起,将明朝朝服公然从内廷拿到内院,向群臣展示。有大臣为了迎合皇帝,连声说好,顺治皇帝也是一脸笑容,看上去很是满意。

陈名夏一时感慨,对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宁完我道:“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

宁完我在努尔哈赤时便已经归降满清,闻言立即勾结陈名夏政敌北方系大臣,与刘正宗同时发难,参劾陈名夏“结党怀奸,情事叵测”,主要罪状有“倡复冠服,涂改诏旨,结党行私,循情纳贿,纵子肆虐”等。其中最核心的是陈名夏把“留头发,复衣冠”作为“第一要紧事”,声言是“天下太平”的关键,是以宽衣博带为名,行变清朝为明朝、“计弱我国”之实。

彼时正值南明张名振率水师活动于长江下游和入海口,甚至一度进逼南京,江南局势十分紧张。宁完我、刘正宗如此一番弹劾,陈名夏立时便有了反清复明的重大嫌疑。顺治皇帝十分重视,命令内三院、九卿、科道、詹事等官在午门外会同对陈名夏逐条审问,从重定罪。陈名夏在受审中据理反驳,刑部右给事中刘余谟、御史陈秉彝在旁为之竭力辩护,双方争执不下。

在午门楼上暗中观察的顺治皇帝见此情景大为恼火,立即召见刘余谟、陈秉彝二人,大加训斥,并立即解职。最终,陈名夏被定罪,以弓弦绞杀于午门内的灵官寺,终年五十四岁。时人因而感慨说:“溧阳千磨百铄而不死,死之以弓弦。”

陈名夏被杀的引子是顺治皇帝喜欢明朝衣冠,被杀的原因是南方大臣党争失败,这不过是表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