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 外(第11/15页)
“我们假设葆拉褪下衣服摆到椅子上,然后走到窗口跳下去。”她的嘴唇开始打颤,不过她控制得很好,所以我又继续讲下去,“要不她就是先前脱了衣服,之后跑去冲澡或者小睡,然后才走到窗口跳楼。不过你看这张椅子。她没把衣物折叠整齐,也没收好。但她也不是随手把它们丢到地板。女人脱衣服的方式我不是权威,可这样做的人应该不多吧我想。”
露丝点点头。她的脸陷入沉思。
“这本身并不代表什么。如果她情绪不好或者吸了毒或者满肚子心事,那她有可能是边脱边把衣服丢上椅子。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衣物的排列顺序通通不对。胸罩压在衬衫底下,裤袜压在裙子下头。她是剥了衬衫以后才褪胸罩不用说,所以胸罩应该在衬衫上头才对,而不是下面。”
“当然。”
我抬起一只手。“这算不上证据,露丝。还有其他好几种可能。也许她是不小心把衣服弄到地板上再捡起来,所以顺序才会乱掉。也许哪个警察在摄影师拎着相机上楼以前就拨弄过衣物。总之这算不上有力证据。”
“不过你觉得她是被害。”
“嗯,我觉得应该是。”
“我一直就这么认为。而且我有我的理由。”
“也许我也有吧。不知道。”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我打算四处访查一下。葆拉的生活我不太清楚。如果想查出凶手,我对她的生活得有更多了解。不过案子要不要办下去,还是得由你决定。”
“当然要办下去。我绝不可能放弃。”
“问题是也许查不出真相。搞不好她是因为跟麦克罗谈过以后心情大坏,随便找个陌生人带回家上床,然后他把她杀了。如果碰到那种情况,凶手永远不可能找到。”
“你不会放弃,对吧?”
“我是想办下去。”
“不过会有点复杂。你还得再花些时间。想来你还需要更多开销。”她的眼神非常直接,“我给了你两百,另外还有三百块余钱可以给你。这钱我付得起,斯卡德先生,前头那两百已经是……已经物超所值了对吧——那台音响。等这三百块用光了,呃,就请你再告诉我你觉得值不值得继续查下去。我目前没办法付你更多现金,不过以后应该可以筹出钱。”
我摇摇头。“总额不会高过那个,”我说,“不管我得花费多少时间。三百块目前你还是留着,好吗?以后再跟你拿吧。如果我需要的话,如果我值得的话。”
“感觉不太公平。”
“我觉得很公平,”我说,“而且请不要误以为我是在做慈善。”
“不过你的时间很宝贵。”
我摇摇头。“对我来说不会。”
其后五天时间,我把葆拉·薇特劳尔生命里结的痂一个个剥下来。一个个都证明只是浪费时间,不过时间总在你发现浪费掉之前就已经过去了。而我说我的时间并不宝贵也是实话。我没有更好的事要做,探索葆拉世界的角落则让我有事可做。
她的生命牵扯到的,不只是第九大道的一家酒馆以及五十七街的一间公寓,不只是端送饮料以及和凯力·麦克罗共享一张床。她也做了其他事情。她每个礼拜去一次西七十九街的团体治疗。她每个礼拜二早上到阿姆斯特丹街上美声课。她有个偶尔会面的前任男友。她晃荡的场所还包括附近的酒馆以及东村几家。她做这个她做那个,她来这里她去那里,我保持忙碌把自己拖到城市的东西南北和各类各样的人谈话,想办法得知了不少有关她的事情,以及她所过的生活,但却对把她扔到人行道的那个人一无所知。
在这同时,我也试图追索出她生命中最后一夜的行踪。显然她在阿姆斯特朗轮完班后基本就是直接去了蜘蛛网。也许她先回公寓冲了澡或者换衣服,不过她没耽搁多少时间便往市中心出发了。她约莫十点离开蜘蛛网,我查出她从那里跑到其他两家东村的酒馆。两家她都没有久坐,匆匆喝了一两杯就走人。有印象的人都说她是单独离开的。这点并不代表什么,因为她可能是在街上钓了个人,而这点就我所知在她年轻的生命中是不止做过一次的事情。她有可能在某个街角看到正在晃荡的凶手,又或许是打电话约了对方在她的公寓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