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2/4页)

“你也因此升迁啦?”

“算是吧,不过最重要的是我被注意到了。”

“牡蛎来了。”克丽斯汀刚报完菜名,两盘炙烤火热、鲜香四溢的牡蛎就登场了。岩盐铺底,烘焙好的半壳牡蛎落座于上。服务员麻利而又优雅地将美味摆放在他们的面前。

彼得品酌着梦拉榭,连连称赞。克丽斯汀又聊起了美食经,“为什么在路易斯安那,全年都可以吃到牡蛎,而不忌讳‘R’字月的习俗呢?”[1]彼得很肯定地答道,“不用忌讳,你随时随地都可以吃。‘R’字月的说法是由来已久的恶习陋俗,只能在法语里带‘R’字母的月份才能吃牡蛎,这太荒谬了。这还是400年前英国的一个乡村牧师提出来的呢,我记得他好像叫勃特勒。科学家早就辟谣了,美国政府也说这很愚昧,但有些人还是相信了这个说法。”

克丽斯汀轻吮浅尝着一只毕安维尔牡蛎,“我一直以为是因为牡蛎在夏天繁殖才有的这个说法呢。”

“在新英格兰和纽约,牡蛎确实只在那几个月繁殖。但在世界最大的牡蛎产区——切萨皮克湾,就不是这样了。在那里,牡蛎的繁殖可以是全年的任何时候。所以,没什么正当的理由,在路易斯安那就可以随时吃,而北方人只能看着日历吃。”

片刻沉默后,克丽斯汀又问道,“你是不是过目不忘啊?”

“我觉得,还真差不多呢。我的脑袋有点儿古怪,看过的东西就黏在记忆里忘不掉——有点儿像那种老式的粘蝇纸。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曾让我尝过不少甜头。”他叉起一只牡蛎,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了一口微妙的苦艾风味。

“什么甜头?”

“噢,还是我刚才讲到的那个夏天,他们让我试着干一些饭店里的其他工作,包括在酒吧帮忙。那个时候我渐渐兴趣盎然起来,还借了一些书来看。其中有一本就是关于调制酒的。”彼得顿了顿,脑子里搜寻着模模糊糊的尘封往事。

“那天,碰巧酒吧里就只有我一个人,这时一个客人走进来,我没见过他,可他却说,‘听说你就是《纽约客》里说的那个机灵小子,你能给我调杯拉斯蒂·纳尔吗?’”

“他是在拿你寻开心吧?”

“不。如果不是一两个小时前,我刚从书里看过这种酒的配方,我也可能会当他是在开玩笑。我记住了配制这种酒需要杜林牌甜酒和苏格兰威士忌。这就是我说的甜头,不管怎么样,我算是调出来了。过后他又说,‘还不错,但干饭店不是你这种学法,自从那位给美国拿下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仁兄,出版了《艺术品》那本书之后,好多事都变了。’我告诉他,我可不敢想去当那本书里的迈伦·韦格尔,但要是能当上个伊芙琳·奥察姆,我也不介意。他一听就哈哈大笑起来,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也看过阿诺德·本涅特的书。然后,他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第二天去找他。”

“我当时以为,他拥有的饭店至少得有50家吧。”

“事实是,他一无所有。他的名字叫赫勃·费希尔,推销大宗罐装品那一类的东西。他咄咄逼人、好吹嘘,总是能把你说得天花乱坠,驳得你哑口无言。但是,他懂得饭店经营,熟悉饭店事务,还认识那里大多数的人,因为他要向饭店推销他的产品。”

牡蛎盘子撤下去了,他们的服务员,在红衣领班的协助下,把热气腾腾的比目鱼摆到了两人的餐桌上。

“我都不敢吃,”克丽斯汀说道,“此种美味只应天上有吧。”她尝了一口绝味多汁鱼。

“哇喔!太好吃啦,天上也没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也许是在回味,好几分钟后她才又说道,“跟我说说费希尔先生吧。”

“嗯,最开始我以为他只是一个嘴上英雄,酒吧里,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真正改变我想法的是康奈尔大学的一封来信。来信通知我去斯塔特勒酒店管理学院参加面试,结果竟然是,他们乐意给我提供奖学金,并且是从高中开始就去那儿就读。直到后来我才发觉,应该是赫勃死缠烂打,央求饭店的一些人推荐我上学的。我想他真是一个推销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