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14/18页)
“每次有个白人来到门口她都要杀人吗?”
“她应该明白,那人可能是来讨房租的。”
“幸亏他们不用那种方式送邮件。”
“都甭想收信了。”
“除非是邮递员。”
“是个千辛万苦的差事。”
“而且是最后一次。”
他们大笑着,喘着粗气,摇着头。
“他还会让丹芙在他家里过夜吗?哈!”
“噢不。嘿。别提丹芙,保罗·D。她可是我的心肝。我为那个姑娘骄傲。她是头一个扑倒她妈妈的人。那时候大家都还他妈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那么,可以说,她救了他一命。”
“可以这么说。可以这么说。”斯坦普说着,猛然间又想起了那一次壮举,他抡起胳膊、拼命抓住,才救下了那个鬈毛娃娃,再差几英寸她的脑壳就要给摔裂了。“我为她骄傲。她出落得挺好。挺好。”
这是实话。第二天早上,保罗·D在上班的路上就看见了她,她刚下班。她瘦了,眼里更镇定了,越来越像黑尔。
是她先笑的。“早上好,D先生。”
“唉,今非昔比了。”她的微笑不再是他记忆中的讥笑了,而是含着善意,再加上塞丝嘴角的那种坚毅。“你过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
“你这是回家去吗?”
她说不是。她听说衬衫厂有个下午的工作。她希望得到了在鲍德温家的夜班和另一个工作以后,她能有点积蓄,还能帮帮妈妈。他问她,他们待她是不是不错,她说比不错还强。鲍德温小姐能教她点东西。他问她是什么东西,她笑了,说是书本知识。“她说我可以去奥伯林(指俄亥俄州的奥伯林学院。)。她正在我身上做试验。”他没有说:“当心。当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一个白人学校老师更危险了。”相反,他点了点头,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你妈妈还好么?”
“不,”丹芙说,“不,不,一点儿也不好。”
“你认为我该去看看么?她会欢迎吗?”
“不知道,”丹芙说,“我觉得我弄不懂我妈妈了,保罗·D。”
他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呃,那个姑娘。你知道的。宠儿?”
“怎么?”
“你认为她肯定是你的姐姐吗?”
丹芙看着自己的鞋子。“有时候吧。有时候我觉得她是——甚至不止。”她抚弄着衬衫,抠着一个污点。突然,她抬起眼睛,直盯着他。“可谁能比你更清楚呢,保罗·D?我是说,你肯定了解她。”
他舔了舔嘴唇。“嗯,如果你要我的看法——”
“我不要。”她说道,“我有我自己的。”
“你长大了。”他说。
“是的,先生。”
“好吧。那么,祝你找工作走运。”
“谢谢你。还有,保罗·D,你不一定要回避,但是你跟我妈妈说话要小心,听见了吗?”
“你放心。”他说道,然后就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因为这时一个年轻人朝她跑来,说着:“喂,丹芙小姐。等一等。”
她转向他,一张脸看上去就像让人拧开了煤气喷嘴一样,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不情愿地离开了她,因为他还有话要说,还想弄明白他听说的那些故事:白人来接丹芙上班,塞丝去刺杀他。小鬼魂恶狠狠地回到人世,指使塞丝出去对付那个使她免遭绞刑的男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开始她们看见过它,后来就不见了。她们按住塞丝,把冰锥子从她手里拿掉,再回头看那所房子的时候,鬼魂已经没了。后来,一个小孩讲起他如何一直在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旁找鱼饵,如何看见那边一个满头秀发全是鱼儿的裸体女人穿过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