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10/18页)
“对我来说那样就更危险了。穷鬼一眼就能看出其他穷鬼的底细。或许我得装一装阔佬,让他们放松警惕。我应该学学史密斯先生。”
“你以前经常得去装阔佬吗?”
“那倒不是,感谢上帝。对我来说最难的事就是装阔佬了。我发现自己老是在不该笑的时候笑出来。什么,琼斯,你也配在那帮人中间说出那种话?有时候我也会害怕。我迷失了方向。在异国他乡迷路是挺叫人心里发毛的,对吧?可要是你在自己心里迷失的话……再来一杯淡啤。”
“这一杯算我的。”
“我有没有看准你这个人还不好说。刚才见到你在那儿……和船长一起……我路过时从窗户里瞄进去的……你瞅着不是很自在……你该不会是穷鬼假扮成阔佬吧?”
“谁又能把自己永远摸得一清二楚呢?”这时,服务员走了进来,开始布置烟灰缸。“再来两杯淡啤。”我告诉他。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琼斯说,“这回我想喝点儿波尔斯酒。灌了太多淡啤下去,我的肚子已经有点胀气了。”
“来两杯波尔斯。”我改口说。
“你玩过牌没有?”琼斯问。我心想,这下可总算等到我赎罪的机会了,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谨慎地回答:“扑克牌吗?”
他对我太过坦诚,简直不像是在说心里话。为什么他要对我如此地直言不讳,大谈阔佬和穷鬼呢?我有一种感觉,他当时猜到了船长对我说过些什么,现在他是在试探我的反应,将他这份坦诚扔进我的思潮中,看它是否会像石蕊试纸那样改变颜色。或许他觉得我在最后这件事上表现出的忠心并不像是阔佬的所为。或许我的名字“布朗”在他听起来就跟他自己的名字一样虚假。
“我不玩扑克。”他顶了我一句,黑眼睛里闪闪发光,好像在说“这下可逮着你了”。他说:“我总是会泄露太多信号。在跟朋友一起打牌的时候。掩饰感情的诀窍我还没学会呢。玩牌我只玩金罗美22。”他把这个牌名念得拿腔拿调,仿佛那是育儿游戏——一个纯真无邪的标记。“你玩不玩?”
“以前我只玩过一两次。”我说。
“我不是在勉强你。我只是觉得到吃午饭之前,我们可以打打牌消磨一下时间。”
“干吗不呢?”
“服务员,上牌。”他朝我微微一笑,仿佛在说:“你瞧,我可没带自己动过手脚的牌。”
从玩法上来讲,金罗美的确是一种纯真无邪的纸牌游戏。想耍老千绝对是很不容易的。琼斯问:“我们怎么玩?来一百点十美分的?”
琼斯在玩金罗美的时候有他自己的门道。他后来告诉我,打牌时他首先会观察那些缺乏经验的对手把烂牌握在手里哪个位置上,然后判断自己离摊牌获胜还有多远。他会观察对手如何理牌,在出牌前会犹豫多久,由此弄明白对方手里的牌是好牌、烂牌或是不好不坏的牌,而如果对方明显握有一手好牌,他往往就会提出重新洗牌,即使他明知道对手会坚决反对。这样一来,对手就会产生一种优越感和安全感,于是乎便胆大起来,倾向于冒险行事,为了能大获全胜而持续玩上太长时间。甚至连对手抓牌和出牌的速度都让他获悉颇多。“心理学永远要胜过单纯的数学计算。”他有一次对我这样说,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几乎每次他都能赢我。我要想赢他,先得自己做出一手好牌才行。
当提醒旅客享用午餐的锣声响起时,他赢了我六美元。他想要的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数目,只须小赢一把,这样的话,以后就没有哪个对手会拒绝和他接着玩。一星期六十美元的收入不算多,但琼斯告诉我,他可以靠这笔钱过日子,而且烟酒不愁。当然了,偶尔他也会大赚一笔:有些时候,对手会对这么幼稚的小牌嗤之以鼻,非要赌一点五十美分的大牌。后来在太子港,有一次我就见识到了这样的一幕。当时如果是琼斯输了,我都怀疑他能否付得起赌债,但哪怕在当下的二十世纪,运气有时也的确会对勇者青睐有加。那个对手输光23了两堆筹码,琼斯从赌桌前起身时,身上多了两千美元。甚至在那种情况下,他也赢得很有分寸。他主动给了对手报仇的机会,又输了五百多块钱。“另外还有一点,”有一次他向我透露道,“女人通常都不会跟你玩扑克牌。她们的丈夫不喜欢这样——玩扑克牌会带有一种轻佻随便的气氛,而且还要冒风险。可是一百点赌十美分的金罗美嘛——那只不过是花点零用钱消遣罢了。当然了,这样一来玩牌的人也会多得多。”就连史密斯太太,一个在我看来铁定会对扑克牌局不以为然、不屑一顾的人,有时也会过来看我们打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