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桃乐丝和狄金森(第8/11页)

“我穿好衣服叫了计程车,去公车站等他。一直等到第二天天亮,他也没有出现。他忘记了这件事情,和另一个人飙车飙到天亮。我再也没和他讲过话,无论他怎么试图解释那天发生的事。后来他死了,在他就要离开台湾的时候。他闯了一个红灯,在十字路口被一辆丰田吉普车撞上,从摩托车上摔了下来,安全帽扣在后座上。脑袋撞在地面,颅骨碎成了七八块,当场死了。因为当时有另一辆开得很快的摩托车在他前面也闯了过去,有人认为他是在和那人飙车,不是约好的那种,而是仅仅在路上遇到,互相交换了眼神,就开始决一胜负那种。可是我一直怀疑这件事,他怎么会输呢?那个十字路口就在我家的楼下面。”

说完这些,小久开始专注地吃手中爆米花,《一一》已经结束,演职人员的名字从银幕底下的黑暗里滚动上来。李天吾觉得讲故事的小久变成了另一人,好像趴在绿叶上的蚕,原本是很可爱的景象,然后蚕把绿叶一点一点吃掉,绿色没有了,剩下蚕自己抱着叶子剩下的梗。

“都怪你,电影完全没有看耶。”最后一排字幕滚过之后,小久说。

“不算可惜,电影是别人的故事,你有你的故事。”

“可是,我的故事很狗血啊。”

“不觉得啊,人的故事流淌的是人的血啊,很好的故事。”

“哎,你要不要讲一下你的故事,关于那个很重要很特别的人,就是你给弄丢了的那个。作为补偿,可以当你的听众的。”

“不用啦,你这几句话已经把我的故事概括了。”李天吾看了看表,“而且时间也不允许。吴启恩算不算对你很重要很特别的人?”

“我不知道。他在我心里就好像一个陶瓷娃娃。”

“陶瓷娃娃?”

“是陶瓷娃娃。漂漂亮亮摆在那里,但是如果不小心掉在地上,即使没有碎掉,也会有裂痕。”

“这个比喻有趣。所以你想把他黏起来。”

“其实也没有这么想,因为我也是陶瓷娃娃,我也有裂痕,虽然没有想去杀了谁,但是心里也不是没有问题的。在我告诉他,不能杀人,人不应该有这种念头去杀另一个人或者要把自己的命好好保留着,其实也是对我自己说的,他给了我一个机会黏合我自己,应该可以这么讲。”

“然后他爱上了你,爱上了用自己的方式弥合裂痕的女孩子。”

“不知道他怎么想,那天晚上他没有来,我感觉不到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也许是面对孤独的一种方式也未可知。”

“这不是爱的定义吗?从宏观上说。”

“我觉得不是,在我看来爱应该是更深刻的东西,或者是更琐碎的东西,也许我还没有想得很明白,不过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真心爱另一个人,那他就应该爱这个世界,或者说两个人相爱,是爱这个世界的一种比喻,你懂我的意思吗?”

“所以你不认为他爱你,你也不爱他。”

“我只是需要时间去学习啊。我站在公车站等他的时候,其实我在想,也许下次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后面陪他去飙车,或者如果他能接受不走太远的话,陪他在台北市里面走走,如果他以后去了美国,我可以写信给他,寄些书给他看,我就是想着这些等到天亮的。虽然面对世界,他的方式相当偏执,可是他的身上有一种勇敢,不是那种盲目的血性,而是看到了世界并不完美,而希望用自己的方式使它变得完美的那种勇敢,如果我能改变他的话,如果我能把他内心里的火焰变成河流的话,也许许多事情都会因此改变。”

“可惜他死了。”

“人都会死,只是他死得早了点,很多的可能性也随之死去了,不只是他的,还有我的。”

“瓶子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