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序(第2/5页)
在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曾用一种随随便便、胡编乱造的方式给我讲过《爱丽丝梦游仙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一切都是从一个星期五早晨我们吃早饭的时候开始的,那在伊朗算周末。他前一天晚上答应我,他要给我讲个新故事,不带我去看电影了——这本来是我们星期四的惯常优待。那就是他第一次给我讲爱丽丝的故事。我觉得他后来讲的很多关于她的故事都是胡诌的,因为当我长大到能够自己读书的时候,我发现很多故事在书里都找不着。但我仍记得他告诉我,爱丽丝喝了一大口特别的药剂,开始变得越来越小。“接着,”他说,“她看到了一只抽着水烟的毛毛虫。”
那时我对毛毛虫已经相当熟悉了。过去我们可以在街上的摊贩那里买到结了茧子的毛毛虫,用一把树叶托着它们,看它们一个个破茧成蝶。但爱丽丝从没见过抽水烟的毛毛虫,于是很自然就问他:“你是谁?”而毛毛虫直接把问题抛还给她:“你——是谁,谁,谁?”“拖拖拖,奇哈斯第——?(Tow Tow Tow,Key Haaaastiiiiiiiiii?)”我父亲会用波斯语模仿着毛毛虫这样说。他把这个问句重复了好几次,每次我都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下来,此时我母亲就会责备我把嘴里的面包吐出来了。但我父亲闹得正开心,没有理会母亲的抗议,仍继续逗我,重复道:“你是谁?”后来我会让我又乖又温顺的两岁的弟弟靠墙坐着,然后一边跟他说“拖拖拖,奇哈斯第——?”,一边在他肚脐边上挠他痒痒,他会非常惊奇但一脸好脾气地对我微笑着。这可能是我唯一一次有幸真正地让他感到惊奇了,后来他很快就自己发明了各种游戏,想到了各种天马行空的点子。
我常常认为爱丽丝是我理想的读者,是那种我渴望成为的读者。在千百万的小女孩之中,有那么一个女孩,拥有一双不同寻常的想象的眼睛,她不自足于自己已然拥有的东西,不为此扬扬自得,她能以不一样的眼睛看世界。她看到的不只是一只白兔,而是一只会说话、戴怀表、穿马甲的白兔。她跟着它跑,跟着它跳进一个洞里,“丝毫没有想过自己要怎么出来”。“燃烧着的好奇心”驱使着她,让她获得胆量,不去考虑行动的危险。她的勇气就像一位科学家或一位诗人所具备的——追求知识,但不管能否掌控或预测这种追求的后果。相比几乎其他所有的虚构角色,爱丽丝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她始终都在自言自语或在跟他人交谈,在探查、询问;这让我想起自己的女儿,她早上醒得很早,当我在早晨微弱的光线下走进房间时,她会冲我大喊,又马上开始指着她身边的物品问:“噫澈垭?噫澈垭?(eeee cheyah?eee cheyah?)”“瓦斯蒂斯?瓦斯蒂斯?(wassdis?wassdis?)”
“你是谁?”这不正是我们追着书里的人物阅读下去,努力想找出他们不愿透露的事情时,每一本书都在问我们的问题吗?它不也正是我们作为人,努力做着将会定义我们身份的选择时,我们问自己的那个根本的问题吗?我给自己的定义可以是母亲、妻子、爱人、朋友、老师、姐姐、作家、读者……我可以一直列下去。但是这些简单的描述没有一个能够对“我是谁”这个问题给出满意的答案。想要定义我们是谁,几乎不可能。我们是我们所过的生活,始终处在一种流动的状态。但是问这个问题,以及听他人问我们这个问题是很重要的,我相信它既是写作、也是阅读这一行为的核心。当阅读开始成为一个家园的时候,我还是个很小的孩子,在那里我感觉自己可以评价世界,可以认同自己——那是一个允许怀疑的地方,也是一个避难所。我们在日常现实与仙境之间来回穿梭——这一刻是这样,下一刻就变了模样。就像爱丽丝,每一次我读完一本了不起的书,我就将旧的自己抛在了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