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8/9页)
“不许把我要告诉你的事情跟任何人说。你父亲是……”
她说出了他的名字。我两眼困惑。见我这样,她说道:“我为他做饭洗衣时,年纪很小。他总是对我很好,我很想报答他。父母供不起我上学,他就用自己国家的语言教我识字算数。我俩每晚在一起呆很长时间,他给我讲法国故事,讲他小时候的故事。我看得出,他好孤独。他这样的人,村里找不出第二个;我这样的人,村里好像也找不出第二个。”
我从母亲怀里脱出身,双手捂住耳朵,不想往下听。可是,我说不出话来。母亲继续说着。我不愿看到的情景,即便我闭上双眼,依旧一幕幕浮现于眼前。“他教我天主箴言。”母亲说道,“我跟他读《圣经》,背《十诫》,用这方式学习识字、算数。我俩读书时,伴着油灯,肩并肩坐在他的桌旁。后来,有天晚上……不说了。明白了吗?所以说,你不是不自然的,孩子。是天主送你到这个世界。天主自有安排。他为你做好了安排,不然绝不会让你父亲和我之间有那事的。我信这点,你也得信这点。你有你的命。记住,耶稣为抹大拉的马利亚洗过脚,接纳过麻风病人,反对过法利赛人和权贵。耶稣将这个世界给了他顺从的羔羊,孩子,你就是一只顺从的羔羊。”
假设母亲见我在此俯望酒仙少校的孩子,她还会说,我是顺从的羔羊吗?睡着的双胞胎意识不到自己与生俱来的罪恶、意识不到自己注定犯下各种恶行,这种状态会持续多久?有无这个可能:他俩你拱我挤争吮母亲奶头时,小小心里,哪怕瞬间,已有希望对方从自己眼前消失的恶念?酒仙少校遗孀站在我身旁,欣赏着她子宫孕育出来的奇迹,不会想听我暗忖的问题的答案,而是等着我像洒圣水般给双胞胎洒上空洞的赞美之词。我虽不情愿,但还是给了双胞胎这不可或缺的洗礼。她很是开心,说什么都要我吃了她做的晚饭再走。其实,无需多劝。要知道,我平时一日三餐,除了冷冻食品,还是冷冻食品。很快,我明白了,为什么本就胖的酒仙少校,在她的爱护下胖上加胖。她做的煎炸牛肉块无与伦比,她做的清炒牵牛花与母亲做的一样美味,她做的冬瓜汤纾解了我受罪孽煎熬的心,她做的米饭也比我平常吃的松软合口。这种感觉像在合成纤维板上睡了多年后,突然有天睡到了鹅绒垫上。“多吃点!多吃点!多吃点!”她不停大声劝菜,我禁不住想起母亲要我多吃的声音,即便我们每顿饭菜都少得可怜。就这样,我不停地吃,直到吃撑,这才放下碗筷。接着,她要我吃完盘里剩余的手指饼干。
离开酒仙少校遗孀后,我开车去了附近一家专卖酒的店子。店主是一个印度锡克教徒,也是移民,面无表情,留着一部让人过目难忘两边翘翘的大胡子。我这张脸一辈子别指望长出这样的胡子。我买了一本《花花公子》、一条万宝路、一瓶纯净到不见丝毫杂质、漂亮到教人喝了心疼的红牌伏特加。红牌伏特加英文是stolichnaya,包含有列宁(Lenin)、斯大林(Stalin)、卡拉什尼科夫(Kalashinikov)(4)三个人名字中的音节。喝酒是资产阶级享乐,不喝牌子有这三人名字音节在里面的酒,让我少些负罪感。苏联有三样东西适合出口,政治流放犯不算,有武器、小说、伏特加酒。我推崇苏联武器,是职业所致。伏特加酒和俄罗斯小说可谓绝配,我由衷热爱。品伏特加酒,读俄罗斯小说,酒喝得名正言顺;读俄罗斯小说,品伏特加酒,厚书似可读薄。我已出了店子,店里若有俄罗斯小说,我会折回买上一本。可惜啊,没有《卡拉马佐夫兄弟》,只有《洛克军士》幽默系列小说。
我站在停车场里,怕打烂宝贝似的抱着纸袋,一时不知下步该做什么。这时,我瞅见一个付费电话亭。心痒痒地,止不住想给索菲亚·莫利打电话。之前,想过打电话给她,但出于某种乖张心理,偏不让她轻易得到我(恐怕她压根没想过我等着她要我哩),迟迟没给她打电话。这回,照旧没浪费钢镚打电话给她,而是跳上了车,开着它穿过偌大洛杉矶,驶往莫利女士家。给了酒仙少校遗孀一半拿命换来的钱,我多少感到心安。晚饭后,公路上车辆稀少。我开得飞快。一路上,酒仙少校的鬼魂在我耳边笑个不停。到了莫利女士住处,见楼前街边没有空位,我把车停到了远处。我从纸袋里拿出《花花公子》,翻到登有六月小姐照的插页。六月小姐仅蹬一双女式牛仔靴,脖上系一条丝巾,身体舒展,招魂摄魄地躺在一堆麦秸上。我将杂志就这样留在车后座上,好让酒仙少校的鬼魂过足眼瘾,然后带上装有烟酒宝贝的纸袋,下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