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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昨晚就坐在那张椅子上。你知道当人们走上前来自我介绍时,丹尼·托马斯说些什么?”“我不—不—不知道。”这位小姐说。“他说,‘很高兴见到你。’”于是,星期一上学时,她就把前一天纽约文森特饭店的比利告诉她的一切在帕蒂面前复述出来。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孩子?毁灭性更少的孩子?被父母更宠爱的女儿?

没有。

一位身材高大穿着黄色休闲裤的黑人妇女,像运货车马匹使用后腿一样,穿着高跟鞋踉踉跄跄地走上前来,递给他一张小纸条。她脸上伤痕累累。他知道她来是告诉他,女儿已经死了。那就是纸上所写的,是来自丽塔·科恩的便条。“先生,”她说,“能告诉我救世军[46]在哪里吗?”“这里有?”他问道。她看起来好像不知道这里有。但是她回答道,“我想是的,对。”她举起那张纸条。“是这么说的。你知道在哪里,先生?”任何话开始或结尾带先生一词实际上意味着“我要钱”,所以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钞票递给她。她东倒西歪地走开了,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子消失在地下通道里,随后他再没有见到任何人。

他又等了四十多分钟,本来要再等四十分钟,或直到天黑,或者更久些。一个男人,身穿七百美元订做的西装,像穿得破破烂烂的游民那样背靠在路灯杆上。从外表上看,这人似乎要去谈生意、参加会议和社交活动,却故意在火车站附近败落的街头闲荡,也可能是城外的富人错误地认为自己到了红灯区,假装漫无目标地四处看看,而脑袋里全是秘密,心里(像以前那样)想着其他勾当。想到有那种可能,太吓人了,丽塔·科恩也许讲的是实话,一直都是实话,他完全可能就这么站在那里整整一晚上,直到第二天早晨,脑子里还想着会在梅丽上班时抓住她。但是,老天见怜,如果用这句话说,只过了四十分钟她就出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是个女的,要是别人不告诉他来这里找的话,他也许决不会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

他的想像力又一次让他失望。他感到似乎无法控制自己的肌肉,而这是他两岁时就掌握的东西——如果身上的一切甚至连同他的鲜血,一起喷洒到人行道上,他也不会这般吃惊。要扛住这些太难,要是回到家中,也会让多恩所换的新面孔受不了。就是在那中间有艺术烹饪台的现代化的厨房里,顶上的电动天窗也无法使她找到回头的路。经历一千八百个夜晚,凭着作为一名杀人犯的父亲的想像力,他还是没有想到她隐姓埋名时的这个样子。要躲避联邦调查局也不必这样。她怎么成了这副模样,太可怕了。难道从自己的孩子身边跑开吗?害怕?她的灵魂需要安抚。“生命!”他对自己下命令。“我不能让她走!我们的命!”梅丽这时已看见他,就算他早先有这种可能,他也没有崩溃和逃跑,而现在想逃也晚了。

他又能跑向哪里?还是去做那个尽干徒劳无功之事的瑞典佬?那个承蒙上帝保佑忘却了自我、丢掉了思维的瑞典佬?那个从前曾经有过的瑞典佬·利沃夫……他或许求救于那位笨重的、面带伤疤的黑女人,满怀希望地问,“夫人,您知道我这是在哪里?您知道我要去哪里?”

梅丽看见他了。她怎么会错过他?甚至在只有生命没有死亡的街上,在聚集着奋力拼搏、饱受折磨和忙于生计的人群中,而不像这样致命空旷的街上,她也不会错过他吧?这是她漂亮的、一眼就能认出的、六英尺三的父亲,是一个女孩能有的最英俊的父亲。她从街对面跑过来,被吓坏的小家伙,像以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他常常看到她就想起自己天真的童年——那个从石头房子外面的秋千上跑下来的女孩——她扑进他的怀里,双臂绕在他的脖子上。从戴在脸下半部的面纱里——遮住嘴和下巴的透明面纱是从破尼龙袜撕下的一块——她对这个越来越恨的男人说道,“爸爸!爸爸!”无法对她加以指责,她与其他孩子一样,似乎她的悲剧就在于不是其他人的孩子。